掛牌 | 江西鷹潭貴溪市九龍水電站70%股權
產·權·交·易
一、貴溪市九龍水電站70%股權轉讓
項目編號:CQ18JX2000070
掛牌價格:¥1900萬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18-08-29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2018-09-27
二、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產權轉讓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產權轉讓,符合我國《擔保法》、《物權法》的有關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2.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已認真考慮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諾在產權轉讓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江西省產權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及各項規定,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6.對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我方同意按以下(B)項處理:
A江西省產權交易所對意向受讓方是否符合受讓條件提出意見并反饋轉讓方。江西省產權交易所與轉讓方意見不一致的,由轉讓行為批準單位決定意向受讓方是否符合受讓條件。
B完全接受江西省產權交易所對各意向受讓方的受讓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的結果,資格確認結果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7.我方承諾按照江西省產權交易所收費辦法及相關交易文件的約定及時支付交易服務費用,不因與受讓方任何爭議或合同解除終止等任何原因拒絕交納或主張退還交易服務費用。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標的企業簡況
1.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2.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3.資產評估情況(萬元)
4.其他披露內容
1.標的重大事項揭示及資產瑕疵詳見江西同信資產評估事務所出具的《鷹同信所評報字【2018】第024號》資產評估報告。
2.意向受讓方應認真咨詢、核實,明確轉讓標的的現狀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股權轉讓不涉及企業改制、職工安置、擔保抵押租賃等問題。
4.此次標的轉讓涉及的評估報告未將土地使用權價值及特種行業經營資質的隱形價值納入評估范圍,因此本次轉讓標的存在該部分潛在價值。
5.標的企業不是依據公司法設立的現代公司制企業,此次轉讓標的實際為轉讓方持有標的企業的70%的權益,為便于信息披露,將該70%權益表述為70%股權。項目成交后交易雙方經協商可將標的企業改制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轉讓方30%,受讓方70%。
四、轉讓方簡況
1.轉讓方基本情況
五、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方式:掛牌期滿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按要求交納了交易保證金,可確定為受讓方,受讓方與轉讓方按照掛牌公告要求直接簽訂交易合同;如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按要求交納了交易保證金,則采取網上拍賣的方式確定受讓方,網上拍賣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價款支付方式:詳見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一、受讓方被確定后須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二、稅費承擔
1.本次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涉及政府稅費的,由交易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2.交易服務費、過戶費等應付費用由轉讓方承擔。
相關費用(政府稅費除外)通過江西省產權交易所鷹潭辦事處指定的專用結算賬戶進行無息結算。
三、受讓方應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須支付至江西省產權交易所鷹潭辦事處指定賬戶實行進場結算。
四、其他
1.本項目信息披露期間為對轉讓標的實施盡職調查期間,轉讓方及標的企業對意向受讓方實施的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受讓方提交書面受讓申請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風險。
2.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3.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須提供認可接受轉讓標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標的企業經營現狀及其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風險等)及信息披露內容的書面承諾。
4.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時間內向江西省產權交易所鷹潭辦事處提交書面受讓申請并按本信息披露要求的時間交納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否則取消其競買資格。
5.報名時間為信息披露期內江西省產權交易所鷹潭辦事處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4.受讓方資格條件
1.受讓方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它組織。
2.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交納保證金:是
交納金額:100萬元
交納時間:信息披露結束日17時之前交納至江西省產權交易所鷹潭辦事處指定賬戶(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保證金處置方式: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形,相關責任主體交納的全部保證金在抵扣省產權交易所應收取的交易費用后,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償:
(1)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意向受讓方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
(3)在競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4)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
(5)合同簽訂后,受讓方阻礙合同生效的;
(6)受讓方未按約支付轉讓價款及交易費用的;
(7)受讓方其他違反交易規則的情況。 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保證金(不計息)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等額交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江西省產權交易所鷹潭辦事處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返還。
六、掛牌信息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