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水電站庫區大壩安全管理禁區
大壩禁區管理通告通 告為了保護水電站庫區、大壩和電力設施設備安全,確保電力生產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華...
大壩禁區管理通告
通 告
為了保護水電站庫區、大壩和電力設施設備安全,確保電力生產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十三條、《大中型水電站水庫調度規范》(GB17621-1998)第七條、《福建省水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水電站大壩上、下游300米及岸邊為水庫調度單位的管理禁區。在管理禁區范圍內,禁止進行漁網養殖、捕撈等相關活動;禁止漂動排筏等游動、作業和從事水上交通運輸活動;禁止爆破、鉆探、采石、挖沙、取土等危害大壩安全的活動;禁止人員游泳、嬉戲活動;禁止將污水、垃圾等廢棄物向水體傾倒;禁止擅自設置水上構(建)筑物。
二、電方設施受國家保護,任可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發電設備、變電設備和電力線路設施及其輔助設施。破壞電力設施和偷盜電力設備的按《電力法》和《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法規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法規進行處置。
三、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以外傷亡的,后果一律自負。
將樂縣公安局
福建華電金湖電力有限責任公司
金湖公司大壩管理禁區
在大壩上、下游300米內的水面及岸邊為水庫調度管理單位的管理禁區,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在管理禁區內從事堆放貨物、炸捕水生物、游泳、劃船、開荒種植及開采沙石料等一切危害樞紐工程安全和自身安全的任何活動。
危險告知
大壩上下游300米禁區,水流流態瞬息萬變,看似風平浪靜,實則極其危險。請勿進入大壩禁區游泳、劃船捕魚等,要對自身安全負責!對家人負責!省內外血的考訓,當事人都是水性好,自以為沒事的人,極其可悲!
警告:在大壩禁區內活動是十分危險的行為,若機組突然開機,船只可能被突如其來的發電水流沖翻!若電站突然開閘泄洪,人員可能躲避不及而被洪水沖走!
事故案例
案例一: 1.2000年5月,南平市3名學生擅自進入沙溪口水電廠大壩下游禁區內玩耍,遇電廠開機發電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二: 2001年5月,三明泰寧縣一村民違規進入池潭水電廠大壩管理禁區內捕魚, 后發生意外溺水身亡。
案例三: 2007年1月,長沙一對情侶劃游船進入珍洲電站大壩水域禁區游玩,被湍急的水流卷入落水,女生獲救男生溺水身亡。
珍愛生命,對自身安全負責
河水無情,生命無價!
為了讓悲劇不再重演!
請珍愛生命,教育身邊人
遠離大壩安全管理禁區!
責任編輯: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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