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銀川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加快推進全市火電、自備電廠超低排放改造
近日,銀川市環保局公布《2018年銀川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要點指出加快推進全市火電、自備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2018年銀川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的通知
局機關各處室,各基層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2018年全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市環保局組織編制了《2018年銀川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銀川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8年銀川市環境保護工作要點
2018年,銀川市環境保護工作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寧視察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政協的監督指導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加強環境保護統一監督管理,全面從嚴治黨,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碧水攻堅戰和土壤持久戰,強力推進中央環保督察轉辦事項和反饋問題整改,全力以赴打好補齊生態環保短板的攻堅戰,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建設“綠色、高端、和諧、宜居”銀川。
到2018年底,各項主要環境質量指標達到自治區下達我市的目標要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總量減排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確保我市環境安全。
一、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提高黨的建設工作質量
1.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始終將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組織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繼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堅定“四個自信”,忠實踐行“六個聚焦”,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2.全面推進黨建目標管理。落實黨建工作主體責任,堅持將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督查、同考核;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認真開展黨建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和基層黨支部書記述職評議工作;組織基層黨支部委員參加黨建業務培訓,深化黨支部標準化建設。
3.扎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持不懈嚴明紀律,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不斷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推進全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
4.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落實好干部標準,嚴格按照選人用人規范流程,選優配強科級干部。適時開展干部職工輪崗交流。舉辦全市環保系統干部能力提升培訓班,進一步提升干部隊伍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二、強化源頭防治,努力踐行綠色發展理念
5.統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出臺《銀川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企業社會信用等級評價制度、環境信用管理聯合獎懲、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4項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任務,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推動開展環境保護量化問責。
6.組織協調生態立市工作。統籌協調各責任單位,推動2018年生態立市重點工作落實到位。加強對生態立市戰略各項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
7.優化環保目標責任考核。編制《銀川市2018年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標重點任務責任清單》,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各職能部門生態環保工作責任。完善環保目標責任考核,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和權重,調整細化考核內容。
8.完善生態保護紅線體系。按照國家、自治區的部署要求以及全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完善我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完成《銀川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方案》編制,選取試點區域,設立標識標牌。
9.強化環保規劃引領。推進環保規劃參與全市“多規合一”,實施《銀川市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等,協調發改、工信部門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10.開展總量減排、污染源普查和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編制實施《銀川市2018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組織開展我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按照排污許可制改革工作部署,完成國家版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三、深化污染防治,確保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11.強化燃煤污染綜合治理。配合住建部門做好集中供熱工程建設和鍋爐淘汰工作,全面完成燃煤鍋爐治理;配合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全面開展散煤排查治理工作,加強全流程煤質監管。
12.強化揚塵污染治理。協調配合住建、國土、林業、城管等部門做好建筑工地揚塵、裸露土地揚塵、道路揚塵及重點區域揚塵防控工作。
加快推進全市火電、自備電廠超低排放改造
13.強化工業廢氣治理。;完成石化、水泥、焦化、有色、燃煤鍋爐(工業)等重點行業脫硫除塵、脫硝改造;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
14.強化機動車污染治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繼續推進高排放車輛淘汰和機動車污染監督檢查工作;加強機動車環保檢測,加大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力度。
15.強化農業和生活大氣污染防治。配合農牧部門做好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配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餐飲油煙、露天燒烤、干洗及機動車維修行業的監管治理工作。
16.強化大氣環境質量和大氣污染監測監控監管。建立網格化監測、大型建筑工地揚塵監測系統,建設網格化監管和飛行巡查監管,進一步提高科學治污水平。
17.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加強2018年1月1日—3月31日、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等重點時段管控。
18.抓好工業源頭污染防治,進一步排查“九小”企業,整治重點行業,加強靈武羊絨園區、永寧望遠工業園區、賀蘭銀川生物科技園區等園區涉水企業監管,確保園區涉水企業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園區污水全部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
19.配合抓好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倒排工期,5月底前完成第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提升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理水平,出水水質穩定達標,生活污水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20.指導抓好人工濕地建設,加快完成四二干溝、銀新干溝、永二干溝、靈武東溝等6條主要入黃排水溝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建設,加強運維管理并發揮水質控制效益,力爭水質基本達到Ⅳ類標準。
21.指導抓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實施縣級以上水源地保護規范化建設,加快一級保護區內違法項目拆除或者關閉及附著物的清理工作,并實施生態修復,嚴格落實生態紅線要求。
22.與水務部門共同抓好排污口規范整治,進一步摸清入河(湖、庫)排污口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全面清理違法違規設置的排污口,建立健全監管長效機制,定期開展巡查,加強管控,提升入河(湖、庫)排污口監管能力和規范化設置。
23.配合抓好河長制落實,開展“保護母親河”“保護艾依河”行動,實施水環境治理三年行動和“清河專項行動”,全力抓好艾依河、閱海等重點水體保護與治理,推進系統治水、多源共治。
24.配合抓好黑臭水體長效動態管理,定期對9條水體進行巡查,進一步配套完善城鎮集污管網,加強生活污水、垃圾傾倒等源頭污染防控,跟蹤進行水質監測,確保水體黑臭問題不反彈。
25.配合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在繞城高速以內全面禁用化肥、農藥、除草劑,其他地區按照降低20%的標準,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靈武市完成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提標改造,增強水生態擴容提質,提高水體接納能力和凈化能力。
26.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在已劃分的89個農用地詳查單元1033個農用地詳查點位基礎上,配合自治區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并完成賀蘭縣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試點,完成重點企業的基礎信息調查、地塊環境風險篩查等工作。
27.加強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堅決杜絕“毒地”開發,推動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鄉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落實土地用途改變及流轉過程中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制度。督促各縣(市)區對納入疑似污染地塊名單的地塊,按相關要求組織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根據初步調查報告,確定污染地塊名錄,建立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建立和完善污染(疑似污染)地塊信息溝通機制,對污染地塊的開發利用實行聯動監管,有針對性地實施風險管控。
28.狠抓污染源頭管控。工業方面,推進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強化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規范化管理工作,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全面推廣應用肥藥減量增效技術與模式,深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完善農藥廢棄包裝物和廢棄農膜回收體系,加強灌溉水水質管理。生活方面,深化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探索垃圾分類處置新機制,完成非正規垃圾填埋(堆放)場整治年度任務。
29.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機制。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級協調、區(縣)落實”的原則,建立完善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和多部門聯動協作機制,與各縣(市)區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工作任務,嚴格目標考核,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信息共享、協調工作的作用。
30.完善土壤污染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項目庫。按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類、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類、土壤污染防治能力監管建設類、與土壤環境質量改善密切相關的其他項目類,儲備建立土壤污染環境保護與污染治理項目庫。督促賀蘭縣土壤修復項目每季度上報項目進展情況,并按時限完成有關任務。
31.深入推進清理整治與生態恢復。對于已完成整治并通過自治區驗收的21處整治點,繼續加強生態修復工作;對于已整治完成的硅石礦山,做好再修復及復綠工作;對于尚未完成整治的點位,全力以赴按照時間節點全面完成清理整治與生態恢復工作,確保通過國家驗收。
32.加快推進白芨灘自然保護區勘界立標。針對與靈武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示范區存在的邊界糾紛,以及環保部遙感監測偏移,與保護區實際管理存在誤差等問題,按照尊重歷史、兼顧現實的原則,遵循面積不減、形狀不變的校正原則,督促靈武市推進保護區勘界立標工作,從根本上解決保護區邊界問題。
33.全面提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通過開展自然保護區“綠盾2018”監督檢查專項行動,繼續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嚴守生態功能的保障基線、環境質量安全底線、自然資源利用上線“三大紅線”,堅決保護好賀蘭山、白芨灘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同時,督促保護區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
34.強化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統籌組織開展工地夜間施工、社會生活和工業企業噪聲整治行動,嚴控噪聲污染擾民。
四、保持高壓態勢,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35.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問題整改。繼續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和自治區、銀川市的部署要求,完成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年度整改任務。鞏固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整改成果,嚴防已整治問題反彈,督促需長期整治問題有序推進。
36.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進一步完善環境監管網格化及雙隨機執法監管體系。組織開展重點河湖溝渠、城鄉結合部、工業集聚區等“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清理整頓、跨界聯合執法、打擊違規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排污許可證核查等專項執法行動,強化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執法監管。
37.加強環境安全保障。督促重點企業按照環保部要求編制環境應急預案并履行備案手續,組織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環境應急演練。
38.完善環境監管制度。健全環境信用管理聯合獎懲機制,擴大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范圍。繼續開展環境保護掛牌督辦及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
五、抓好能力建設,穩步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39.夯實環保法制基礎。修訂《銀川市餐飲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條例》。完善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建立實施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和環境保護“兩法”銜接工作協同機制。
40.推進環保機構改革。印發《銀川市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按照上級部署要求,落實全市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41.加強監測能力建設。配合完成我市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事權上收工作,按上級要求完成我市國考及跨境斷面水質自動站建設和實時數據聯網等。繼續開展重點河湖溝渠、空氣質量監測發布點的數據監控和信息發布,完善空氣質量預測和空氣重污染應急預報會商制度。
42.加強環境信息建設。完成2018年自動監控系統建設任務,不斷提高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營管理水平,完成污水排放智能控制系統運營服務項目招標,配合中節能公司完成智慧環保建設,全面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管理,大力推進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加強環境信息網絡化管理水平。
43.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推動重點任務落實。積極爭取環保專項資金,擬訂環保專項資金申請審核、管理等辦法,規范和加強環保專項資金管理,確保用好各類環保專項資金;協調實施銀川都市圈生態共保共育方案,力爭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協調推進自治區60大慶重點環保項目,督促推進環境綜合治理。
44.加強環保宣傳教育。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環境法制宣傳。加強與媒體、企業、學校等多方聯動,策劃實施形式多樣的環保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六˙五”世界環境日等專題宣傳活動。
45.加快基礎能力建設。完成銀川市大氣超級站項目驗收并投入使用。落實精神文明建設考核任務,完成扶貧幫扶任務,依法落實政務公開、保密及檔案管理工作。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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