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煤電機組2018年停止運行
21.嚴禁燃煤旺火和露天焚燒垃圾。
市區和縣(市)建成區嚴禁燃煤旺火。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樹葉、垃圾及其他產生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市環保局、市城鄉管委、市市容環衛局、市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五)實施重大專項行動,大幅降低污染排放
22.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
按照省統一部署制定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以減少重污染天數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分解落實攻堅目標、任務措施,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
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委、市城鄉管委、市市容環衛局等配合
23.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
制定太原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監督管理,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驗與強制維護制度。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柴油貨車超標排污和拋灑等違法行為。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市容環衛局、市治超辦、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配合
24.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
制定太原市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2018年底前完成。嚴格落實國家行業規范和環保、能耗等標準要求,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工業爐窯作業場所安裝視頻監控,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原則上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
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等配合
25.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整治。
制定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油品儲運銷綜合整治方案,嚴格落實國家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標準要求,編制VOCs治理技術指南。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加大餐飲油煙治理。開展VOCs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對治理效果差、技術服務能力弱、運營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單位,公布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模化龍頭企業。完成省下達的VOCs排放總量削減任務。
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等配合
(六)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6.建立完善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
積極配合省建立太原及周邊區域縣市(太原全市域,晉中榆次區、開發區、太谷、祁縣、平遙、靈石、介休,呂梁文水、交城、汾陽、孝義)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市環保局牽頭
27.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
強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完善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機制,進一步加強環境與氣象機理研究,科學判斷重污染過程,開展空氣質量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全市統一執行國家重點區域預警分級標準。當預測到可能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各縣(市、區)按照要求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
市環保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
28.夯實應急減排措施。進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每年8月底前對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更新,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污染物減排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確保應急減排措施可操作、可核查。應急減排清單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同步實施應急運輸響應。
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配合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每年9月底前,針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把治理污染與促進綠色文明施工、生產、運輸結合起來,優先將污染嚴重、排放績效高、位于環境敏感區的企業納入錯峰生產范圍,以錯峰引導企業加大環保改造力度,體現差異化,避免簡單化、絕對化、“一刀切”。錯峰生產措施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當地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限制類的,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七)健全法規標準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29.完善地方性法規標準體系。
根據國家要求及時對VOCs征收環境保護稅。嚴格執行國家各類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快完善地方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制定并實施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牽頭,市稅務局、市質監局配合
30.拓寬投融資渠道。各級財政支出向藍天保衛戰傾斜,堅持投入與攻堅任務相匹配。積極爭取中央、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合理安排市本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投入。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縣(市、區)加大本級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及時調整完善清潔取暖資金支持政策。
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嚴格落實國家出臺的北方地區清潔取暖金融支持政策。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在業務范圍內,對大氣污染防治、清潔取暖和產業升級等領域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對清潔取暖等重點項目給予市級基本建設投資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企業發行債券,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和節能改造。將“煤改電”超出核價投資的配套電網投資納入下一輪輸配電價核價周期,核算準許成本。
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金融辦牽頭,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太原證監局、太原保監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配合
31.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聯動機制,進一步調動縣(市、區)人民政府大氣污染治理積極性。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嚴格執行國家推進儲氣調峰設施建設扶持政策、非常規天然氣補貼政策。推行上網側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延長采暖用電谷段時長至10個小時以上,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建立采暖用電市場化競價采購機制,采暖用電參加電力市場化交易谷段輸配電價減半執行。農村地區利用地熱能向居民供暖(制冷)項目運行電價參照居民用電價格執行。健全供熱價格機制,合理制定清潔取暖價格。落實好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環保電價。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落實高污染、高能耗、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動態調整機制,在國家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大幅提高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加價幅度。加大鋼鐵、焦化、建材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進一步完善貨運價格市場化運行機制,科學規范兩端費用。大力支持機場岸基供電,降低岸電運營商用電成本。支持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研究完善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等環節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置。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委、太原鐵路局配合
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及其他新出臺的國家支持生態環境保護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政策。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經信委配合
(八)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嚴格環境執法督查
32.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
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按照國家要求和技術規范優化調整擴展國控及省控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全面反映全市空氣質量狀況。加強縣(市、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2019年底前,實現監測站點全覆蓋,并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國家級、省級開發區、重點工業園區設置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加強降塵量監測,2018年底前,各縣(市、區)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開展環境空氣質量VOCs監測。配合生態環境部建設國家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網、大氣光化學監測網及大氣環境天地空大型立體綜合觀測網。
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市環保局負責
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
建設完善遙感監測網絡、定期排放檢驗機構三級聯網,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2018年底前,全市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配合
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
各縣(市、區)、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運維全部上交省級環境監測部門。加強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
市環保局負責
強化科技基礎支撐。
匯聚跨部門科研資源,組織優秀科研團隊,配合國家開展大氣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積累與天氣過程雙向反饋機制、重點行業與污染物排放管控技術、居民健康防護等科技攻堅,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一市一策”指導。組織開展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環境效益評估,緊密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需求,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邊研究、邊產出、邊應用,不斷補充和完善工作措施。加強區域性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深化VOCs全過程控制及監管技術研發。開展鋼鐵、焦化、建材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源頭控制、貨物運輸多式聯運、內燃機及鍋爐清潔燃燒等技術研究。常態化開展重點區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每年進行評估更新,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開展氨排放與控制技術研究。
市環保局牽頭,市科技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33.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縣級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創新環境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嚴格環境執法督查,開展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依托環境監控平臺和環境熱點網格平臺反映的問題線索開展精準執法。加強工業爐窯、工業無組織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環境執法,嚴厲打擊“散亂污”企業。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等配合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撤銷相關企業車輛產品公告、油耗公告。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環境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嚴格重型柴油車、散裝物料貨車禁限行管控措施,嚴控重型柴油車、散裝物料貨車進入禁限行區域。
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質監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行動計劃要求,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制定本部門落實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內容、目標及任務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強化對各縣(市、區)的業務指導與監督考核,落實“一崗雙責”。各縣(市、區)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負責人為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對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的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落實。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激勵,對庸政懶政怠政的嚴肅追責問責。
市環保局牽頭,各相關部門配合
(二)嚴格考核問責
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終考核辦法,做好考核結果應用。考核不合格的地區,由上級環境保護部門會同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公開約談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取消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有篡改、偽造監測數據行為的,考核結果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和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
市環保局牽頭,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等配合
(三)加強環境信息公開
加大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力度。市環保局每周公布各縣(市、區)空氣質量排名,定期公布環境保護監管執法信息和超標超量排污的單位名單,及時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
市環保局負責
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
市環保局負責
(四)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樹立“環境治理、人人有責”環保意識。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贏藍天保衛戰。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中央及省屬企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引導綠色生產。
市環保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將其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設立環境問題曝光臺,每周曝光突出環境問題,報道整改進展情況,形成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濃厚輿論氛圍。
市環保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配合
責任編輯:繼電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