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煤電機組2018年停止運行
7.加強煤質管控。
加強煤炭銷售流通環節管控,煤質抽檢覆蓋率逐年提高,2019年底前,對民用散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達到10%以上,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依法查處銷售劣質煤的單位,集中清理、整頓、取締不達標散煤供應渠道,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嚴禁洗煤廠煤泥、中煤進入民用市場,禁止使用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保障農村地區民用潔凈煤供應。
市煤炭局、市質監局、市工商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8.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
到202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下降到80%。煤炭消費總量實現負增長。全市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繼續推進電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規模達到省下達的指標要求。
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配合
制定專項方案,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對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
市經信委、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等配合
9.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2020年10月1日前,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在取締淘汰燃煤鍋爐的同時,質監部門注銷承壓鍋爐使用登記證。
市環保局牽頭,市質監局等配合
推進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
全市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備用熱源除外)及位于城市建成區、縣(市)建成區的生物質鍋爐于2019年10月1日前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
市環保局牽頭,市城鄉管委、市經信委、市質監局配合
加大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為大容量燃煤鍋爐。
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市城鄉管委配合
責任編輯:繼電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