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煤電機組2018年停止運行
據悉,日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印發了《太原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電力(燃煤以外)、鋼鐵、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及在用鍋爐執行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煤電(含低熱值煤)機組2018年停止運行。鼓勵焦化企業對傳統濕法熄焦工藝進行改造,燃煤電廠、鋼鐵企業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煙氣中可溶性鹽、硫酸霧、有機物等。加強工業企業氨排放源控制,完善脫硝系統氨捕集和氨逸散管控。
有效推進清潔取暖。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超低排放)、宜熱則熱,多能源供暖,確保群眾安全取暖過冬。同步實施居民生活用煤清潔能源替代。2018年10月底前,城六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縣(市)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力爭達到60%以上。
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力爭2020年天然氣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0%左右。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和大氣污染嚴重地區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實現“增氣減煤”。“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確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等可中斷用戶,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限時完成天然氣管網互聯互通,構建形成全市“外聯內暢、互聯互通”的大燃氣網。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政府、城鎮燃氣企業和上游供氣企業儲備能力達到量化指標要求。建立完善調峰用戶清單,采暖季實行“壓非保民”。
全文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太原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
并政發〔2018〕40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綜改示范區、不銹鋼園區管委會,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現將《太原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
太原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和《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晉政發〔2018〕30號),堅決打贏太原市藍天保衛戰,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重點,大幅減少重污染天氣為主攻方向,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基本原則
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決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一時增長的做法,堅持以生態環境保護倒逼轉型發展,堅決不要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GDP,堅定不移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堅持黨政主體責任。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主要負責人為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各相關部門履行好各自職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分工協作、共同發力。對損害生態環境的領導干部,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做到終身追責。
堅持問題導向。以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為剛性要求,突出加強工業、燃煤、機動車、揚塵四類重點污染源治理,聚焦問題、分類施策、精準發力,不斷取得新成效,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堅持區域聯防聯控。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措施、統一應急要求,實施區域應急聯動,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堅持全民共治。政府、企業、公眾各盡其責、共同發力。政府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和宣傳教育,加大環境違法問題曝光力度。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企業主動承擔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公眾自覺踐行綠色生活。
(三)工作目標
經過3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30%以上,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和優良天數比例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目標,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爭二氧化硫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50%左右。
二、重點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1.優化產業布局。
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制定更嚴格的產業準入門檻,提高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
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局等配合,各縣(市、區)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市、區)落實,不再列出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實施一批建材、焦化、低端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工程。鋼鐵企業切實采取徹底關停、轉型發展、就地改造、域外搬遷等方式,推動轉型升級。2018年底前,制定相應專項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開。禁止新增焦化、化工園區,加大現有焦化、化工園區整治力度。明確退城企業退城執行時間表,逾期不退的,予以停產。從2019年1月1日起,位于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鋼鐵、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大氣污染物許可排放總量在上年基礎上定向逐年遞減。
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環保局等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2.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產能。
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鑄造、水泥、平板玻璃等產能;確有必要新建的,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
市經信委、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等配合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
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按照國家新修訂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提高重點區域過剩產能淘汰標準。2018年底前制定我市淘汰落后和壓減過剩產能實施方案。完成省下達的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任務。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列入去產能計劃的鋼鐵企業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
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市煤炭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等配合
3.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按照“先停后治”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淘汰類)的,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及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改造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設施。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
市環保局、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煤炭局、市國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等配合
4.深化工業污染治理。
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
市環保局負責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
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中,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電力(燃煤以外)、鋼鐵、焦化、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及在用鍋爐執行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其他行業根據修訂后的標準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鋼鐵企業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行業積極開展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區內,焦爐實施爐體加罩封閉,并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于2019年底前完成。加強工業企業氨排放源控制,完善脫硝系統氨捕集和氨逸散管控。
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配合
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
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8年完成。各地可在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環節安裝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配合
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關停與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不符的污染企業,集中整合園區企業,減少工業聚集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統籌建設共有工藝設施。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環保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5.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
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國內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
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牽頭,市科技局配合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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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積極推廣潔凈焦、潔凈煤和其它潔凈燃料及高效清潔環保爐具。切實做好調查摸底、確村確戶工作,科學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改造數量、改造方式。
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城鄉管委、市環保局、國網太原供電公司、各燃氣公司等按照職責分別負責
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
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城鄉管委等配合
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制定實施方案。
電網企業制定電網發展規劃,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和配電網工程建設,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鼓勵推進蓄熱式等電供暖。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給予支持,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建設用地和管線廊道,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市經信委、國網太原供電公司牽頭,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配合
加強“禁煤區”建設。
2018年10月1日前,結合空氣質量改善要求將城市近郊區納入“禁煤區”范圍,實施聯片管控,縣(市)建成區劃定為“禁煤區”。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等清潔能源替代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將其劃為“禁煤區”。“禁煤區”范圍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禁止儲存、銷售、燃用煤炭。
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煤炭局、市工商局配合
責任編輯:繼電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