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第三次降電價:蒙東、蒙西電網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分別降低4.6、3.2分/千瓦時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第三批次降低蒙西地區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
內發改價字〔2018〕950號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二連浩特市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053號)要求,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第三批次降低蒙西地區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降低后按每千瓦時0.23分執行。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內蒙古西部電網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在4月1日和5月1日兩批次降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平均再降低3.2分,降價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為每千瓦時不滿1千伏0.6042元、1-10千伏0.5637元、35-110千伏以下0.5025元。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以現行標準為基礎每千瓦時平均降低6.4分,降價后一般工商業輸配電價為每千瓦時不滿1千伏0.27766元、1-10千伏0.23717元、35-110千伏以下0.17585元。
三、蒙西地區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企業,確保新的電價政策平穩實施。執行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價格處)。
此通知
附件:1.內蒙古西部電網銷售電價表
2.2018-2019年蒙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8月16日
附件1:
內蒙古西部電網銷售電價表
單位:元/千瓦時
注:1.上表所列價格,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23分錢。2.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23分錢、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用電1.9分錢)。3.核工業鈾擴散廠和堆化工廠生產用電價格,按表所列的分類電價降低1.7分錢執行;抗災救災用電按表所列分類電價降低2分錢執行。4.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牧區“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5度免費用電基數,分別按照表中居民生活用電第一檔電量電價標準收取及返還。對執行居民生活用電的電壓等級在35-1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戶,按表中1-10千伏所對應的電量電價標準執行。
附件2:
2018-2019年蒙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單位:元/千瓦時
注:1.表中電價含增值稅,含交叉補貼。2.500千伏電壓等級僅指跨省送電。3.上表所列價格均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具體征收標準: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23分錢;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23分錢;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1.9分錢;4.參與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的輸配電價水平按附表標準執行;其他用戶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5.2018-2019年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綜合線損率按5%計算,實際運行中線損率超過或低于5%帶來的風險或收益均由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擔。
責任編輯:售電小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