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煤獨大”到多項目“騰籠換鳥” 山西國企這樣混改!
黨的十八大以來,山西省國資委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理論指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的系列決
《經濟參考報》:當前山西省屬國有企業混改做了哪些工作,還存在哪些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郭保民:2017年,我們在制定《關于省屬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一是大力推動企業主營業務或核心資產上市。重點推動汾酒集團整體上市,太重集團所屬山西煤礦機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擬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并轉讓工作,藍焰控股、漳澤電力、陽煤化工通過非公開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漳澤電力履行重大資產重組承諾,以現金收購同煤集團持有的同達熱電51%股權。二是在新上項目及新設公司中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在省國資委批準新設公司或新上項目中混合所有制企業占比達60%以上。三是已經選擇了5戶省屬企業的子公司開展員工持股的前期準備工作。
當前混改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是國有資本體量巨大,民營企業參與及控股難度大、積極性還不是很高。山西省國資委監管企業23戶,總資產達2.3萬億元,國有資本固化嚴重,高度集中于煤、冶、電、化等行業,處于產業鏈、價值鏈的中低端環節;新動能、新產業發展嚴重不足,省屬企業及子企業的新動能企業和項目,且大多處于培育起步階段,集聚效應發揮不夠,效益優勢尚未形成。民營企業參與混改工作大都要求控股權,否則的話參與熱情不高。
大力推進混合所有制發展,實現國有資本平穩進退、合理布局,不是由簡單的主觀意愿以及行政化的命令所決定,更多的是由宏觀經濟、市場、行業等諸多因素綜合決定。依托省屬國有企業現有的18家上市公司,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的辦法來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具體來說就是先期將優質資產注入上市公司,將集團公司存續的辦社會職能等歷史遺留問題徹底解決,將低效無效資產、“僵尸”企業等通過市場化、法制化手段進行出清,最終實現集團公司整體上市。
《經濟參考報》:作為老工業基地,山西省國企比重大,獨立工礦區多,辦社會職能多。山西在分離企業辦社會方面工作進展如何?
郭保民:山西省對國企分離辦社會職能工作高度重視,將其作為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2017年2月9日,全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初步安排部署;5月,《關于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的實施意見》作為山西省國企國資改革配套文件正式出臺,《實施意見》就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作出部署,明確了工作目標任務和推進時間表。7月份,同煤集團30萬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順利移交大同市,也就是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氣和物業管理的分離,走在全省前列。目前,省屬企業“三供一業”已經完成移交或簽訂協議388.2萬戶,占總戶數80%,超額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太鋼、同煤、晉煤醫院已與社會資本合資進行市場化運營,西山煤電、陽煤醫療機構改革也正在推進。
按照規劃,2018年將是山西省國企國資改革深化年,上半年完成物業管理實質性移交工作,由接收方進行全面管理;同時,繼續對“三供一業”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改造,到年底大多數完成改造任務,進行驗收和資金清算,完成所有市政、社區移交。
《經濟參考報》:2017年,山西省國企國資改革已經從布局頂層設計“立柱架梁”,正式邁入對照“施工圖”全面施工階段。那么,2018年山西國資國企改革的總體任務、主要目標、重點工作有哪些?
郭保民:山西省國資委將2018年確定為國企國資改革深化年,堅持以問題為導向,有針對性實施精準改革,堅定不移在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在改革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完善國有資產監管等重大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性進展。
首先是抓好國資布局結構的優化調整。圍繞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重點在解決“一煤獨大”、“一股獨大”上下功夫。一是深化戰略性重組。已經組建成立的新興產業公司,加快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整合內部資源,引入戰略投資者,發揮出龍頭和旗艦的引領作用,同時加快燃氣、水務、焦化、煤機裝備、電力等領域專業化重組。二是深度實施“騰籠換鳥”工程。力爭通過讓渡股權置換資金,用于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三是推進省屬企業瘦身健體和提質增效。四是探索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新模式,重點開展低效、無效資產處置,加快僵尸企業出清,發揮資本進退流轉作用。五是完成化解煤炭過剩產能任務。
其次是持續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支持國內外各類資本參與省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互利多贏,共同發展,鼓勵引導上下游產業相互持股,構建產業鏈,發展利益共同體,增強抗風險能力。在集團公司層面,我們選擇汾酒集團、建投集團2戶省屬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下一步將在省屬國有企業更大范圍內開展混改。在子公司層面,省屬國有二級及以下企業實行混合所有制的已達到65%以上,并且開展混改的空間依然很大,市場依然廣闊。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搭建溝通交流平臺,引導支持各類所有制性質的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推動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探索實行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已批復同煤集團所屬的大同煤礦集團朔州煤電懷仁宏騰陶瓷建材開發有限公司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工作。
第三,抓好產融結合。圍繞轉型優化上市公司配置,加強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培育,力爭企業A股上市有新的突破,新增3-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密切關注上市公司ST風險。積極推動省屬國有企業降低資產負債率,年內省屬企業平均降低負債率3-4個點。通過積極落實化解過剩產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利用債券市場和市場化債轉股、對采礦權和土地等資產進行價值重估、創新和豐富股權融資工具、加大應收賬款清收力度等多措并舉,切實降低企業負債率,促進企業運行處于安全良好狀態。
第四,抓好風險防控。防范風險是重中之重,今年山西國資委一號文件是《關于加強山西省省屬國有企業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強調重大改革方案出臺前,將深入企業項目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重大改革風險點,針對預測評估出來的較大風險隱患,研究制定預防和處置工作預案,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風險的發生。通過風險防控系列舉措,最終確保企業重大改革有利于企業的安全穩定,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有利于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五,抓好現代企業制度的完善。在省屬企業推行汾酒集團經營業績考核模式。出臺經營業績第三方評估辦法,建立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年中預考核制度。把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在現有集團層面出缺和新設公司,開展經理層市場化選聘工作。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實施省屬企業專職外部董事薪酬管理辦法。強化薪酬管理,制定經理層成員轉為職業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加快省屬企業制定三項制度改革。進一步細化科技人員激勵機制。
第六,抓好國資監管水平的提升。要加強黨對國有企業改革的領導。全面推進“放管服效”改革,放手放開放活,管細管深管住,充分授權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資本運作。全面推行格盟先進管理經驗。明確企業一主三輔目錄,嚴格投資監管。探索省屬企業委派總會計師管理工作。強化出資人、外派監事會和審計、巡視協同監管制度。建立國企大數據監管系統,對省屬企業開展專項審計。
第七,加快解決分離辦社會和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歷史遺留問題。認真貫徹落實樓陽生省長在2017年9月27日召開的全省加快推進國有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和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指示要求,加大對省屬國有企業和各市工作的督促督導工作,加強與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用足用好各項優惠政策,年內完成企業辦市政、辦社區職能分離工作,完成企業辦消防機構、教育機構、醫療機構分類改革任務,基本完成省屬企業廠辦大集體改革任務。
原標題:從“一煤獨大”到多項目“騰籠換鳥”,山西國企這樣混改!
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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