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華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及《金華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公開征求意見稿)
三、重點領域與主要任務
(一)優化能源結構
1、嚴格控制煤炭消耗量
嚴格限制水泥、化工、化纖、造紙、塑料等耗煤行業規模;新(改、擴)建耗煤項目原則上實現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至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市發電和集中供熱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達85%以上。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高污染燃料鍋爐。發展清潔高效煤電。實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強化煤炭質量控制,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2020年底前,潔凈煤使用率達到92%以上。(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金華電業局等參與)
制定專項方案,大力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按計劃完成省下達燃煤熱電機組淘汰任務。對于關停機組的裝機容量、煤炭消費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允許進行交易或置換,可統籌安排建設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機組。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新增用電量主要依靠區域內非化石能源發電和外送電滿足。限時完成重點輸電通道建設,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到2020年,接受外送電量比例比2017年顯著提高。(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金華電業局等參與)
2018年底前,金華市區、各縣(市)應對照《高污染燃料目錄》(2017版)要求,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優化和重新劃定工作。全面排查禁燃區內高污染燃料設施,確保無死角、無盲區,限期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建成區開展無煤區建設。(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參與)
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到2020年,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2020年,35蒸噸/小時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鍋爐全部完成節能改造。(市經信委牽頭,市質監局、市財政局參與)
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2020年底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全部關停整合。(市發改委牽頭,市環保局、市建設局等參與)
加快工業園區集中供熱。在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發展熱電聯產,同步配套建設高效、快捷的熱力管網,確保全市熱負荷100蒸噸/小時以上的工業園區全面實現集中供熱,禁止新建除集中供熱以外的分散燃煤鍋爐。(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等參與)
2、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原則,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到2020年,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35%,清潔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30%。推進“西氣東輸二線”天然氣引進工程,加快天然氣管網設施、調峰儲備設施、LNG接收站、汽車加氣站建設,2020年基本實現天然氣縣縣通,全市天然氣消費量達到11億立方米。有序發展水電,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力爭到2020年,將金華市打造為省內一流的清潔、高效和服務規范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基地。(市發改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建設局等參與)
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強能源消費總量和能源消費強度雙控。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引導有條件地區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進一步健全能源計量體系,持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鼓勵開展農村住房節能改造。(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質監局牽頭,市經信委等參與)
(二)調整產業結構與布局
1、嚴格產業準入
加強環境準入。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等參與)
加強建設項目重點污染物總量準入,實施SO2、NOx、VOCs倍量削減替代制度。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新建以生物質為燃料的鍋爐,城市建成區以外,以壓縮成型生物質為燃料的新(改)建鍋爐廢氣達到天然氣鍋爐排限值要求。實行嚴格的能評和環評審查,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參與)
2、優化產業結構與布局
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落實國家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加強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各類專項整治和嚴格常態化執法,依法加快出清不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涉及企業100家以上。(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等參與)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動市重大項目向優先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集中。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產。深化“畝產論英雄”改革,全面推進產業、區域和企業綜合評價,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優化配置機制。到2020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能耗增加值、單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別提高4%以上。(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市統計局等參與)
全面開展涉氣“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實行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完成400家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任務;2019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務。全面整治“低小散”問題企業。全面實施以“一從嚴三加快”(即從嚴對標整治、加快入園集聚、加快改造升級、加快產能合作轉移)為主要內容的“低小散”塊狀行業整治提升專項行動。加快小微園區建設,推進五金、紅木等區域塊狀行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到2020年,整治和淘汰以“四無”為重點的“低小散”問題企業3000家以上。(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等參與)
3、持續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
以工業循環經濟“733”工程為示范,在化工、醫藥、印染、造紙、冶金、建材等行業全面推進示范區和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構建循環產業鏈。逐步建立和完善工業循環經濟考核評價體系。2018年完成國家級園區和80%以上的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到2020年,力爭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全部完成循環化改造。深入推廣行業清潔生產,針對焦化、煤化工、保留工業鍋爐和窯爐等實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程。2018年-2020年,每年完成清潔生產審核企業30家以上,創建省級綠色企業5家以上。(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等參與)
4、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龍頭企業,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科技局等參與)
(三)重點工業行業大氣污染防治
1、全面推進重點行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深入開展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合成革、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等10個重點行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2019年底前完成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任務。電力行業實施煙氣清潔排放技術改造,達到天然氣燃氣輪機組煙氣排放標準要求。2020年,35蒸噸/小時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鍋爐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市發改委等參與)
2、開展工業爐窯整治專項行動。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等參與)
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嚴格實施行業規范和涉各類工業爐窯的環保、能耗等標準。(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等參與)
3、全面推進重點企業廢氣污染治理。根據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水平,每年完成100個工業廢氣重點整治項目,編制整治技術治理方案,建立完善“一廠一策一檔”制度。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等參與)
4、全面推進重點園區廢氣治理。各縣(市、區)結合實際,確定1-2個重點整治工業園區,排查園區內大氣污染源,建立企業清單,編制廢氣專項整治方案,明確具體整治要求和重點整治項目,各園區管委會要建立“網格長”制度,每個網格、企業落實到人,全力推進整治工作。2020年底,全面完成重點工業園區廢氣整治工作,企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安裝到位、運行維護正常、環保檔案管理規范完整,園區廢氣收集率和排放達標率明顯提升,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等參與)
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委、市環保局等參與)
(四)移動源污染防治
1、構建綠色交通體系,積極調整運輸結構
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到2020年,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10%。制定實施運輸結構調整行動計劃。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企業要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充分利用已有鐵路專用線能力,2020年,鐵路運輸比例達到50%以上。大力發展多式聯運。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鼓勵發展江海聯運、江海直達、滾裝運輸、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浙中公鐵水聯運港、義烏西鐵路貨場等2個物流園區加快建設銜接兩種以上運輸方式。(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參與)
積極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船。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全市使用比例達到80%。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等新增或更換作業車輛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大力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每年推廣新能源汽車1000輛以上。加快加氣站、充電站、充電樁等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市發改委、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義烏民航局、金華電業局等參與)
大力淘汰老舊車輛。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各地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實施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等參與)
推進船舶更新升級。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天然氣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船舶。內河應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勵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內河航運船舶。(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財政局等參與)
2、加快油品質量升級
2018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Ⅵ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嚴格車用、船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燃油的供應和使用的市場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非標汽柴油生產、銷售行為。加大對車用尿素溶液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車用尿素溶液行為。(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質監局、市安監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中石化金華分公司、中石油金華銷售分公司參與)
3、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
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構建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追溯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注冊登記地、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運輸企業等,實現全鏈條監管。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交通運輸、環保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有條件的城市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牽頭,市經信委、市質監局等參與)
各地制定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統籌油、路、車治理,實施清潔柴油車(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加強柴油貨車生產銷售、注冊使用、檢驗維修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汽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2018年底前,重型柴油車須按照要求配備使用后處理裝置、車載診斷系統(OBD),并與交通部門聯網。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質監局等參與)
4、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治理
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控制區內嚴禁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作業。加快“冒黑煙”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清潔化改造和報廢淘汰,港口、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建設局、市農業局、市水利漁業局、義烏民航局負責)
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加快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岸電設施使用率。蘭溪港碼頭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市交通運輸局、義烏民航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金華電業局等參與)
5、加強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治理
加強對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設施運行的監管,2019年前,完成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油氣回收自動監測設備。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腦油等裝船作業碼頭全部安裝油氣回收設施,新造油船全部具備油氣回收條件。(市環保局牽頭,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參與)
(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
1、加快涉VOCs產業結構調整
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點工業企業應進入園區。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新增VOCs排放量實行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建立各行業VOCs排放重點污染源清單,摸清區域分布特征,定期開展VOCs排放清單動態更新。2020年底前,在電子、包裝印刷、汽車制造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度。重點園區和重點企業配備VOCs處理設施運行在線監控裝置。永康市加快制定五金行業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術指南和驗收規范。在夏秋季和冬季,分別針對臭氧(O3)污染和細顆粒物(PM2.5)污染研究提出強化減排要求,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工期,降低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全面開展涉VOCs排放的“散亂污”企業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分類處置。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排查和整改責任。(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參與。)
2、推進重點工業行業VOCs排放治理
重點推進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印染、化纖、橡膠和塑料制品、木業、合成革、制鞋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到2018年底,力爭完成工業涂裝、印刷包裝行業治理任務;到2020年,全市工業涂裝和包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減少50%以上,化工行業減少45%以上,紡織印染行業減少40%以上,合成革、木業、制鞋等行業減少30%以上。連續密閉化生產的化工企業、化纖合成企業及其他含有有機化學品儲存的企業深入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大幅降低揮發性有機物的無組織排放。(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質監局等參與)
3、其他排放源VOCs污染控制
推廣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膠粘劑等產品。在民用建筑內外墻體上推廣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裝修倡導使用水性涂料。逐步淘汰溶劑型涂料和膠粘劑,鼓勵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涂料和膠粘劑。到2020年,全市新建多層和高層住宅基本實現全裝修。(市建設局負責)
汽修行業大力推廣使用水性、高固體分涂料。推廣采用靜電噴涂等高涂著效率的涂裝工藝,噴漆、流平和烘干等工藝操作應在密閉空間或設備中進行,使用溶劑型涂料的噴槍應密閉清洗,VOCs廢氣應集中收集并導入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市交通局負責)
使用以四氯乙烯或石油衍生溶劑作為干洗溶劑、配置溶劑回收制冷系統、在除臭過程中機器內氣體和工作場所氣體不進行交換、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不允許使用開啟式干洗機。不得使用“三無”、過期等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干洗和染色溶劑,干洗劑、染色劑必須密閉儲存,應具備防滲漏條件。制定干洗設備的維護管理制度,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劑輸送管道、閥門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干洗中產生的含有干洗溶劑的殘渣、廢溶劑應進行妥善收集,密閉存放,依法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處置。(市綜合執法局負責)
(六)城市揚塵與煙塵污染防治
1、加強施工揚塵污染防治
2018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單。各類施工場地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和暫不開發土地臨時綠化等防塵措施“七個100%”長效機制,推廣使用自動沖洗、霧炮等揚塵防控新技術,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備,并與建設主管部門聯網,揚塵治理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建立對違法違規企業的長效制約機制,施工單位因施工揚塵和建筑垃圾運輸受行政處罰的,作為不良行為記錄納入“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定期向社會公布,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市建設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漁業局、市公安局參與)
對全市混凝土攪拌站、砂漿攪拌站實施清潔化改造,攪拌車間實施全封閉,嚴格控制揚塵無組織排放。(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大力實施裝配式建筑,2018年-2020年,每年新增預制裝配式建筑工程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力爭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0%以上。(市建設局牽頭,市經信委參與)
2、強化道路揚塵治理
全面實行密閉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運方式,防止垃圾清運中的跑冒滴漏問題。落實建筑施工(裝修)企業主體責任,建筑垃圾由施工企業及時進行密閉化清運和無害化處置。加強渣土以及砂石、水泥等散裝貨物運輸車輛監管,實現密閉運輸,對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一經查處按上限處罰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杜絕“滴撒漏”。增加機械化灑水保潔車輛和設備,提高城鎮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到2020年,金華市區城市建成區達到75%以上,各縣(市、區)達到70%以上。加大國省道等大流量公路的保潔清掃力度,定期對公路隔離欄、橋梁護欄等易積塵部位進行保潔灑水。實施降塵考核,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5噸/月•平方公里。(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3、加強堆場揚塵治理
規范鐵路、公路等貨物運輸管理,涉及易揚塵物料運輸業務的鐵路貨運站、道路貨運站以及其他物流露天堆場,要采取封閉或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減小揚塵污染。規范火電、熱電企業和用煤大戶的散裝貨物運輸管理,所有煤堆場和卸煤場所實施封閉管理或建設圍擋,實施清潔化改造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牽頭,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參與)
4、強化餐飲業油煙污染整治
禁止在未經規劃作為飲食服務用房的居民樓或商住樓內新建從事產生油煙的餐飲經營活動。強化餐飲服務企業油煙排放規范化整治,所有產生油煙的餐飲企業、單位須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裝置,并實施定期清洗,確保凈化裝置高效穩定運行。加大超標排放處罰力度,探索油煙凈化智能管理平臺建設。加強規劃布局,新建小區需配套設置滿足生活需求的餐飲功能用房。加強居民家庭油煙排放環保宣傳,推廣使用高效凈化型家用吸油煙機。嚴格控制露天燒烤,推廣環保型燒烤器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參與)
5、提升園林綠化水平
積極推動公共綠地建設和單位綠化,全面排查城市裸露土地,做到能植盡植,倡導庭院綠化、垂直綠化和屋頂綠化。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工還林還草”。大力提高城區綠化覆蓋率。到2020年,完成新造林1.5萬畝以上,新建和改造平原綠化2萬畝以上。(市林業局,市建設局負責)
(七)推進重點領域臭氣異味治理
各地全面開展臭氣異味源的排查工作,組織實施工業臭氣異味治理。涉臭氣異味企業應當做到生產工藝“全密閉”、污水處理設施“全加蓋”,建設臭氣異味“全收集”體系,提高臭氣廢氣收集率,采用高效治理技術實現臭味異味“全處理”,顯著減少工業臭氣異味的排放。力爭“一年初見實效、三年形成拐點”,到2020年,涉氣重復信訪投訴量比2017年下降30%。(市環保局牽頭,市經信委等參與)
加強垃圾生活廢物臭氣處理。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提升垃圾處理各環節惡臭治理水平,加強污水處理廠和泵站臭氣異味控制。到2020年,基本消除垃圾生活廢物臭氣異味。(市建設局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八)農村大氣污染防治
1、合理處置秸稈
全面禁止農作物秸稈、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等露天焚燒,加大對違規焚燒垃圾和秸稈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到2018年底,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3%以上,到2020年底,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農業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參與)
2、控制農業氨污染
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積極推行測土配方施肥和減量增效技術,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到2020年,化肥利用率達到40%以上。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局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3、實施礦山治理
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摸底排查。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加強矸石山治理。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建設局等參與)
開展礦山、沙石場及碎石場揚塵整治,對破碎環節實施密閉化改造或采取濕式抑塵措施。(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九)創新大氣管理模式
1、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
各地制定并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明確攻堅目標和任務措施。各地要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積極參與國家的異地交叉執法、駐地督辦等行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市環保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針對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市經信委牽頭,市環保局等參與)
2、提高能力建設
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常規指標和揮發性有機物空氣環境自動監測綜合站,完成鄉鎮(街道)PM2.5和臭氧自動監測簡易站;各縣(市、區)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縣級以上城市開展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到2020年,市區完成光化學污染自動監測體系建設。(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
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2019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基本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市環保局負責)
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2018年底前,建成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2020年底前,義烏應配備2套(含)以上遙感監測設備,東陽、永康應配備1套(含)以上遙感監測設備,其他縣市應配備1套以上遙感監測設備或黑煙監測設備,實現與市級管理平臺聯網。基本完成工程機械實時定位、排放監控裝置安裝和排放監控平臺建設。(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等參與)
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配合做好市、縣(市、區)的各類開發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運維上收事宜。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市環保局負責,市監委等參與)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堅持鐵腕治污,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加強縣級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在基層環境監察部門配備便攜式廢氣檢測儀器和大氣執法特種車輛。創新環境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方式。開展大氣污染熱點網格監管,加強工業爐窯排放、工業無組織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等環境執法,嚴厲打擊“散亂污”企業。實施藍天保衛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全面精準打擊大氣環境違法行為。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推進市縣兩級環保與公安、檢察院、法院聯絡機構的全覆蓋,定期曝光涉氣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件。(市環保局牽頭,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市財政局等參與)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機動車和違反信息公開要求的行為,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建立完善環境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汽車維修“造假”現象,加強機動車檢測和維護信息共享。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牽頭,市商務局、市質監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加強區域大氣污染特征、形成機制、來源分析、健康影響、大氣污染預報預警和治理技術等方面的基礎性研究,開展非電行業氮氧化物治理、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控制治理技術和裝備攻關。常態化開展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動態溯源的基礎能力。開展氨排放與控制技術研究。大力引進培養大氣污染防治產業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和團隊。建立市級和各地重點園區大氣污染治理首席專家制,指導、評估大氣污染治理(消除惡臭)工作及成效。(市環保局、市科技局牽頭,市氣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等參與)
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等參與)
3、全面落實大氣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
加強大氣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企事業單位應依法依規申領排污許可證,持證排污、按證排污,按規定開展自查自測、上報排污許可證年度自查報告,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加強大氣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完善區域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強新(擴、改)建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準入,試點推廣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權交易制度。(市環保局牽頭,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參與)
4、推進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
建立浙中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金衢盆地城市之間大氣污染防治協作能力,積極落實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年度計劃、目標、重大措施等。夯實應急減排措施。(市環保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經信委等參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行動計劃要求,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具體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形成大氣污染防治強大合力。各級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要成立“藍天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統籌、協調、推進能力。各地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落實。(市級各相關部門負責)
(二)強化考核評估
建立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年度考核、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考核、評估結果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定期調度評估本行動計劃實施情況,對工作實施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和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已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并對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定期調度評估本規劃年度實施情況,對工作中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市環保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等參與)
(三)加大資金投入
市、區兩級政府加大財政投入,分別設立改善空氣質量專項資金,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鼓勵支持大氣污染防治的各類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產品,鼓勵開展合同環境服務,推廣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嚴格落實儲氣調峰設施建設、“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柴油貨車淘汰治理、港口和機場岸基供電、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等扶持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和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大幅度提高限制類、淘汰類企業的電價等。(市財政局、市物價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金華銀監局等參與)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制度。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和支持大氣污染防治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并完善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市財政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經信委等參與)
(四)積極參與區域聯防聯治
金華地處金衢盆地東段,為丘陵盆地地形,易受區域間污染物輸送和反應影響,尤其是東北方向和西南方向的區域影響。金華市在優化控制本地污染源的基礎上,要積極參與金衢盆地及長三角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在區域大氣污染治理、預警預報、重污染天氣應急等方面形成聯動工作模式。(市級各有關部門負責)
(五)推動全民參與
強化企事業單位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加強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未達標城市要明確限期達標路線圖,并向社會公開。每月公布縣級城市和鄉鎮(街道)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各地要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
倡導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群防群治。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的科學知識,不斷增強全社會大氣污染防治意識。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監督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市環保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責任編輯:售電小陳
-
重新審視“雙循環”下的光伏行業
2020-11-02光伏行業,光伏技術,光伏出口 -
能源轉型進程中火電企業的下一程
2020-11-02五大發電,火電,煤電 -
國內最高額定水頭抽蓄電站2#引水上斜井滑模混凝土施工順利完成
2020-10-30抽水蓄能電站,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水力發電
-
能源轉型進程中火電企業的下一程
2020-11-02五大發電,火電,煤電 -
資本市場:深度研究火電行業價值
2020-07-09火電,火電公司,電力行業 -
國家能源局印發2020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從嚴控制、按需推動煤電項目建設
2020-06-29煤電,能源轉型,國家能源局
-
高塔技術助力分散式風電平價上網
2020-10-15分散式風電,風電塔筒,北京國際風能大會 -
創造12項世界第一!世界首個柔性直流電網工程組網成功
2020-06-29?清潔能源,多能互補,風電 -
桂山風電項目部組織集體默哀儀式
2020-04-08桂山風電項目部組織
-
國內最高額定水頭抽蓄電站2#引水上斜井滑模混凝土施工順利完成
2020-10-30抽水蓄能電站,長龍山抽水蓄能電站,水力發電 -
今后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內不再審批和新建小水電站
2020-06-29小水電,水電站,水電 -
3.2GW!能源局同意確定河北新增三個抽水蓄能電站選點規劃
2020-06-29抽水蓄能,抽水蓄能電站,國家能源局
-
重新審視“雙循環”下的光伏行業
2020-11-02光伏行業,光伏技術,光伏出口 -
官司纏身、高層動蕩、工廠停產 “保殼之王”天龍光電將被ST
2020-09-11天龍光電,光伏設備,光伏企業現狀 -
央視財經熱評丨光伏發電的平價時代到了嗎?
2020-08-24儲能,光伏儲能,平價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