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風電平價上網示范工作(附通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發布《關于開展風電平價上網示范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請各省(區、市)、新疆兵團能源主管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風電開發建設經驗,結合本地區風能資源條件和風電產業新技術應用條件,組織各風電開發企業申報風電平價上網示范項目,遴選1~2個項目于2017年6月30日前報備能源局。示范項目建設規模由各省(區、市)、新疆兵團能源主管部門商電網企業確定,不受年度規模指標的限制。風電紅色預警地區,應嚴格限定示范項目的規模,風電平價上網示范的規模不超過10萬千瓦。示范項目的上網電價按當地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執行,相關發電量不核發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為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
為引導和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提高風電的市場競爭力,推動實現風電在發電側平價上網,擬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風電平價上網示范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近年來,我國風電開發利用技術不斷進步,應用規模持續擴大,經濟性顯著提升,部分資源條件較好的地區已具備了零補貼上網的技術條件。為落實國務院印發的《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有關要求,推動風電技術進步,現組織開展風電平價上網的示范工作。
二、請各省(區、市)、新疆兵團能源主管部門認真分析總結本地區風電開發建設經驗,結合本地區風能資源條件和風電產業新技術應用條件,組織各風電開發企業申報風電平價上網示范項目,遴選1~2個項目于2017年6月30日前報備我局,我局匯總后將及時對全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各方監督。
示范項目建設規模由各省(區、市)、新疆兵團能源主管部門商電網企業確定,不受年度規模指標的限制。風電紅色預警地區,應嚴格限定示范項目的規模,風電平價上網示范的規模不超過10萬千瓦。示范項目的上網電價按當地煤電標桿上網電價執行,相關發電量不核發綠色電力證書。
三、為確保示范效果,電網企業要做好與示范項目配套的電網建設工作,確保配套電網送出工程與風電項目同步投產。項目建成后要及時與風電開發企業簽訂購售電合同,同時要充分挖掘系統消納潛力,優先滿足就近消納要求,確保風電平價上網示范項目不限電。
利用已有的跨省跨區輸電通道外送的示范項目須由項目投資方落實好消納市場,并簽署購電協議后方可開工建設。
四、相關技術單位和風電設備檢測認證機構要協助各省(區、市)、新疆兵團能源主管部門做好示范項目技術支持,確保風電平價上網示范的技術先進性和運行可靠性,滿足風電項目平價上網的技術經濟要求。必要時可以考慮將示范項目的運行情況及時向全社會公布。
請各有關單位按照上述要求,積極推進風電平價上網示范工作,及時總結示范項目建設運行經驗,并及時將示范實施情況報送我局。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5月17日
責任編輯: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