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企業風險防范:電力企業的行政處罰風險需謹慎
北京確定2017年重點排放單位947家,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全市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45%。堅持適度從緊、兼顧行業發展的原則,科學設定控排系數,確定有區別的配額調整申請條件和核減門檻,嚴格碳排放交易總量管理,核
北京確定2017年重點排放單位947家,二氧化碳排放量約占全市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的45%。堅持適度從緊、兼顧行業發展的原則,科學設定控排系數,確定有區別的配額調整申請條件和核減門檻,嚴格碳排放交易總量管理,核發重點排放單位既有設施配額約4600萬噸。
加快各項基礎研究,修訂完善現有配套方法細則,滿足重點排放單位開展碳交易各項工作需求。對年度碳排放交易各個流程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和時限進行明確安排,有序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各項工作。下一步,我委將組織一系列政策宣講和培訓活動,加大工作協調力度,指導和督促重點排放單位于2017年6月15日前完成履約工作。
全國碳市場設一個還是多個交易平臺尚存爭議,集中交易便于政策調整,但對交易平臺能力建設和規則完善程度提出很高要求;
分散交易鼓勵優勝劣汰,有利于碳市場自身以及碳金融體系的發展,是目前國際通行的模式,但需保證跨市場的規則統一;
全國碳市場配額分配體系遵循“統一行業分配標準”、“差異地區配額總量”、“預留配額柔性調整”三原則,力求兼顧公平與效率,但實際公平性有待觀察;
不同試點地區之間、試點地區與非試點地區之間,以及同一試點市場不同企業之間留存配額的價值不一,配額統一結轉難保公平性。由試點市場分別回購剩余配額較為可行;
全國碳市場覆蓋所有地區,CCER地域限制將不復存在,電力部門CCER也將部分納入碳市場,很大程度上降低了CCER對配額市場的沖擊;
全國碳市場將為碳金融體系的發展提供重大機遇。碳期貨的束縛將消失,可交易的碳金融衍生品有望迎來井噴;
需進一步推廣銀行參與碳金融市場、開發碳金融產品與服務的經驗,引導更多金融機構積極參與,推動碳市場及碳金融體系深化發展;
以試點地區為中心建設跨區域碳市場,是對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有益探索,也可能是全國碳市場啟動之前主要的運行模式;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可以適時增加碳市場行業覆蓋范圍,研究可復制、可推廣性的排放核算標準及配額分配方案,引導全國碳市場的長期發展。
碳排放權交易的由來
所謂碳排放權,是指能源消費過程中排放的溫室氣體總量,包括可供的碳排放權和所需的碳排放權兩類。
比如某個用能單位,每年的碳排放限額為1萬噸,如果這個單位通過技術改造、減少污染排放,每年碳排放量為8千噸,那么多余的2千噸,就可以通過交易出售,而其它用能單位因為擴大生產需要,原定的碳排放限額不夠用,也可以通過交易購買,這樣,整個大區域的碳排放總量控制住了,又能鼓勵企業提高技術、節能減排。
碳排放權交易的概念源于1968年,美國經濟學家戴爾斯首先提出的“排放權交易”概念,即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的權利,將其通過排放許可證的形式表現出來,令環境資源可以像商品一樣買賣。當時,戴爾斯給出了在水污染控制方面應用的方案。隨后,在解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減排問題中,也應用了排放權交易手段。
1997年,全球100多個國家因全球變暖簽訂了《京都議定書》,該條約規定了發達國家的減排義務,同時提出了三個靈活的減排機制,碳排放權交易是其中之一。
2005年,伴隨著《京都議定書》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權成為國際商品,越來越多的投資銀行、對沖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其中?;谔冀灰椎倪h期產品、期貨產品、掉期產品及期權產品不斷涌現,國際碳排放權交易進入高速發展階段。
據世界銀行2009年公布的報告,2008年全球碳排放市場規模擴張至1263億美元。作為一個金融市場,碳市場正在吸引更多投資目光。
碳排放權交易平臺的由來
根據交易對象劃分
國際碳市場可分為配額交易市場(Allowance-basedtrade)和項目交易市場(Project-basedtrade)兩大類。
1配額交易市場
交易的對象主要是指政策制定者通過初始分配給企業的配額。如《京都議定書》中的配額AAU、歐盟排放權交易體系使用的歐盟配額EUA。
2項目交易市場
交易對象主要是通過實施項目削減溫室氣體而獲得的減排憑證;如由清潔發展機制CDM產生的核證減排量CER和由聯合履約機制JI產生的排放削減量ERU。其中,EUETS的配額現貨及其衍生品交易規模最大,2008年接近920億美元,占據全球交易總量3/5以上。
根據組織形式劃分
碳交易市場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碳交易開始主要在場外市場進行交易,隨著交易的發展,場內交易平臺逐漸建立。
截至2010年,全球已建立了20多個碳交易平臺,遍布歐洲、北美、南美和亞洲市場。歐洲的場內交易平臺最多,主要有歐洲氣候交易所、Bluenext環境交易所等。
根據法律基礎劃分
從碳市場建立的法律基礎上看,碳交易市場可分為強制交易市場和自愿交易市場。如果一個國家或地區政府法律明確規定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并據此確定納入減排規劃中各企業的具體排放量,為了避免超額排放帶來的經濟處罰,那些排放配額不足的企業就需要向那些擁有多余配額的企業購買排放權,這種為了達到法律強制減排要求而產生的市場就稱為強制交易市場。
而基于社會責任、品牌建設、對未來環保政策變動等考慮,一些企業通過內部協議,相互約定溫室氣體排放量,并通過配額交易調節余缺,以達到協議要求,在這種交易基礎上建立的碳市場就是自愿碳交易市場。
全面分析國內和國外碳排放權交易推行狀況
“歐盟”
在推動排放權交易方面,歐盟走在世界前列。歐盟的EU-ETS交易系統,有一全套成熟的交易規則,制定了在歐盟地區適用的歐盟氣體排放交易方案,通過對特定領域的萬套裝置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行認定,允許減排補貼進入市場,從而實現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歐盟碳排放市場開始交易以來,交易量和成交金額穩步上升。
“中國”
2011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
兩年來,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指導和支持下,深圳積極推動碳交易相關研究和實踐,努力探索建立適應中國國情且具有深圳特色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先后完成了制度設計、數據核查、配額分配、機構建設等工作。
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全國七家試點省市中率先啟動交易。半年來,深圳碳市場運行穩定,深圳在運用市場機制實現低碳發展方面擔負起探路者的角色。
當前中國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將節能減排、推行低碳經濟作為國家發展的重要任務,旨在培育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低碳排放為特征的新興經濟增長點。
根據國家“十二五”規劃,“兩省五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將在2013年內全面啟動。擴大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促進了新的產業機遇的產生,例如碳審計、碳排放權交易、碳管理、碳戰略規劃、碳金融等服務業將迅速發展。
對于企業而言,碳排放權交易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利潤與經營狀況。企業需要真正了解碳排放權交易的利與弊,增強對各個參與環節的認識,進行專業人才儲備與經營戰略的調整,化“風險”為“機遇”。
責任編輯:大云網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深度文章 | 能源互聯網環境下的多能需求響應技術
2020-10-23能源互聯網,分布式電源,多能互補 -
秒懂:輸配電價核定的流程與要義!
2020-09-21電價,輸配電價,電力體制改革 -
如何挖潛區縣綜合能源市場?答案來了:規劃先行!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清潔能源,新能源消納
-
有話好好說——漫談售電合同爭議
2020-10-12售電合同爭議 -
金風科技今年交付量有望全球第一!
2020-06-30金風科技,風電機組,風電市場 -
探索 | 既耗能又可供能的數據中心 打造融合型綜合能源系統
2020-06-16綜合能源服務,新能源消納,能源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