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印發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
山東能監辦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山東省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在山東省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售電公司開展購售電業務時,可參照《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山東省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電力體制改革部署,進一步規范山東省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之間購售電行為,根據電力市場交易需要,山東能源監管辦、山東省工商局制訂了《山東省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購售電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有關部門和售電公司、電力用戶充分認識推行本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義,加強宣傳,認真推廣使用《示范文本》。在山東省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售電公司開展購售電業務時,可參照《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示范文本》電子版內容可從山東能源監管辦(http://www.cnea.gov.cn/)、山東省工商局門戶網站(www.sdaic.gov.cn)下載。使用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山東能源監管辦和山東省工商局聯系。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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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適用于符合山東省電力中長期交易準入條件的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之間簽訂的年度(月度)電力直接交易合同。
二、本合同所稱的年度(月度)電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準入條件的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通過市場化方式,開展的年度(月度)購售電交易。
三、合同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合同有關章節或條款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與《供用電合同》互為補充。當《供用電合同》約定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時,應按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合同簽訂方協商確定后執行,協商不成的按程序報能源監管機構、政府相關部門協調。
五、如國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或者政府部門出臺新的規定、規則,合同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規則予以調整和修改。
目錄
第一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 交易電量、電價
第三章 電能計量、結算和支付
第四章 合同違約、補償和不可抗力
第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章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附件1 定義和解釋
附件2 年度雙邊交易分月(月度雙邊交易)電量表
附件3 月度交易電量確認單
附件4 年度雙邊交易價格表
附件5 月度交易價格確認單
附件1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所用詞條適用以下解釋:
1.定義
1.1合同電量:是指本合同約定的直接交易電量。按電力交易方式分為“雙邊交易合同電量”、“集中競價交易合同電量”。
1.2雙邊交易合同電量:是指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根據交易規則,雙方自主協商交易電量,確定的電力用戶參與雙邊交易的合同電量,分為年度雙邊交易合同電量、月度雙邊交易合同電量。
1.3集中競價交易合同電量:是指售電公司和電力用戶根據交易規則,雙方確定的由售電公司代理電力用戶參與電力交易平臺集中競價交易的合同電量。
1.4 偏差電量:是指電力用戶月度實際用電量與合同電量之差。
1.5結算月:是指電網企業按約定時間完成電力用戶抄表進行電費結算的月份。
1.6結算電量:是指電力交易中心依據交易規則,為本合同出具的結算憑據中的抄表電量。
1.7 交易價差收益:指售電公司參與市場化交易與本合同價格之間所產生的收益。
1.8電網企業:指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或其他按照相關規定在山東省內獲得輸配電網運營權的公司。
1.9緊急情況:指電力系統發生事故或發電、輸配電、用電設備發生重大事故,電網頻率或者電壓超出規定范圍,輸變電設備負載超過規定值,主干線路功率超出規定的穩定限額以及其他威脅電網安全運行,有可能破壞電網穩定,導致電網瓦解以至大面積停電等運行情況,并且該情況在結束后得到能源監管機構確認。
1.10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
1.11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火山爆發、龍卷風、臺風、海嘯、暴風雨、泥石流、山體滑坡、水災、火災、地震、臺風等;核輻射、戰爭、瘟疫、騷亂等。
2.解釋
2.1本合同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2本合同對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繼者或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約定的情形時,相關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及完備的法律手續。
2.3通知和送達。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合規的賬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電子郵件、QQ、微信等方式發出并被接收確認,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賬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賬單、資料或文件等應按照約定的聯絡信息發給對方,直至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聯絡信息為止。
2.4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為公歷日、月、年。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