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售電太難啦!一點也不簡單……
2015年11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等六個電力體制改革核心配套文件,為搶先行動的售電公司打了一記強心針,整個售電市場也隨之火爆起來。但是售電是個新鮮事,國內售電公司
圖62013年11~12月不同品種在各成員國首都城市售電量中占比
圖6各國代碼后的數字是交易品種。在已經簽署的售電合同中,總體上固定電價品種比例較高,有851個品種,葡萄牙、比利時、意大利、匈牙利和德國首都以固定電價為主;變化電價品種有666個,含基于現貨價格的品種,克羅地亞、愛爾蘭、盧森堡、挪威和西班牙則以價格變化品種為主。
3.售電市場的競爭性分析
3.1批發和零售價差
一般來說,如果批零價差大,說明競爭不充分,會吸引新的售電公司進入而加強競爭,從而使價格下降。但實際上,各國情況的差異,有更多復雜的原因。例如:售電公司成本、市場波動性和成熟度、發售電雙邊長期合同、用電負荷水平、售電市場規模、垂直一體化公司不同業務板塊的經營策略等。
圖7 2008~2013年電價批零價差(藍色為電價,黃色為氣價)
如圖7所示,批零價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售電公司運營成本,如何爭取和留住客戶。例如,用戶切換率較高的英國、愛爾蘭和荷蘭,售電公司競爭激烈,需要更多營銷和客戶服務成本。戶均用電量也對批零差價有影響,如瑞典,戶均用電量幾乎是歐洲平均水平的2倍,批零差價就相對較低。個別出現負值的國家,拉脫維亞和羅馬尼亞,說明市場功能破壞,使監管風險增大,長此以往將最終對用戶不利。圖8顯示,零售價的變化并不和批發價完全對應,2011~2013年批發價下降,而零售價上升,售電公司的價差也提高了。即使在一些無電價管制和市場集中度低的國家,反映售電市場的一些指標也比較好,批發和零售電價的關系曾一度認為是確定的,但售電公司的批零價差也在增長。只有挪威堪稱“標桿”,批零價差是動態的,跟隨現貨市場的變化。
責任編輯:大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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