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 | 四川2018年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交易常見問題解答(下)
問13:發電 | 2018年發電企業參與省內各類市場化交易有哪些要求?答:按照《四川省2018年省內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川經信電力﹝2018
問13:發電 | 2018年發電企業參與省內各類市場化交易有哪些要求?
答:按照《四川省2018年省內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川經信電力﹝2018﹞29號),水電企業可參與直購電、富余電和留存電交易,風電、光伏企業可參與居民電能替代交易,火電企業可參與常規直購電及鋼鐵氯堿戰略長協直購電配置交易。
從水電來看,2017年底并入四川電網的統調統分水電企業可參與直接交易(其中多年調水電站(含栗子坪)及亭子口、寶珠寺、大橋電站不參與省內直接交易),2018年新投產的水電、多年調水電站(含栗子坪)及亭子口、寶珠寺、大橋電站只能承接交易合同轉讓。龔嘴、銅街子、南椏河電廠不參與常規直購電雙邊交易,但可參加戰略長協雙邊交易以及常規直購電的年度、月度和周集中競價交易,可承接交易合同轉讓。
問14:發電 | 2018年發電企業參與常規直購電的交易指標在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周交易中如何體現?
答:《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2018年全省電力電量平衡方案及節能調度電力生產計劃的通知》(川經信電力函﹝2018﹞115號以及《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對三州留存電量指標預安排的通知》(川經信電力函﹝2018﹞140號)中明確了水電企業參與常規直購電交易的指標上限,該指標上限只對年度交易具有約束效力,即發電企業通過在年度雙邊交易、年度集中競價交易中成交的常規直購電電量不得超過經信委下達的指標,月度和周交易成交電量不受該指標約束。
問15:用電 | 工業園區是否能整體參與市場化交易?
答:不能。工業園區不是一個獨立用電主體,不具有整體參與市場交易的資格,但納入市場化交易范圍工業園區內的具體用電企業可以參與直接交易,也可通過售電公司參與市場。《四川省2018年省內電力市場化交易實施方案》(川經信電力﹝2018﹞29號)中將攀枝花釩鈦產業園區、宜賓羅龍工業集中區、成阿工業集中發展區、德阿工業園區納入準入名單,但未明確具體參與的用電企業。這些園區的用電企業要參與2018年市場化交易,須由屬地政府有關部門(或園區管理部門)與屬地供電公司按相關準入條件共同確定具體用電企業名單,并上報經信委等相關部門同意后,由四川電力交易中心按規定開展用戶市場注冊及交易工作。
問16:售電 | 為什么對于從主網下網電量比例較低的已納入四川電網輸配電價核價范圍的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全資、控股(含上市)供電公司,其網內的電力用戶若通過售電公司參與市場,建議均選擇一家售電公司參與市場化交易,降低偏差考核風險?
答:對于上述這類與主網電量交換電力比例較低的供電公司,其網內電力用戶參與市場的交易電量受該供電公司從主網下網電量約束,若用戶各自為陣參與、或通過不同售電公司參與,相互之間信息溝通不暢,很有可能導致各自交易電量之和超過下網電量限額,在結算環節打折,導致偏差過大,承擔不必要的偏差考核;若集中通過一家售電公司參與,可以由售電公司根據下網電量情況統籌平衡交易電量,降低偏差考核風險。
原標題:干貨 | 2018年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交易常見問題解答(三)
責任編輯: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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