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經信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鼓勵貧困地區企業參與電力市場的通知》
湖南經信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鼓勵貧困地區企業參與電力市場的通知》(湘經信能源[2017]714號),通知中稱,提高貧困地區購買省外低價電比重, 由30%提高到40%,由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每月交易組織中優先組
湖南經信委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鼓勵貧困地區企業參與電力市場的通知》(湘經信能源[2017]714號),通知中稱,提高貧困地區購買省外低價電比重, 由30%提高到40%,由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每月交易組織中優先組織貧困縣企業購買。同時進一步放寬貧困地區企業準入門檻,允許貧困地區企業打捆參與電力市場。
詳情如下:
關于進一步鼓勵貧困地區企業參與電力市場的通知
湘經信能源[2017]714號
各市州經信委,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據10月11日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謝建輝和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隋忠誠組織召開的落實《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產業擴大就業的若干政策》督辦會精神,為進一步落實《關于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產業擴大就業的若干政策》(湘辦發電[2017]104號)有關要求,積極鼓勵貧困地區企業通過參與電力市場降低用電成本,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貧困地區購買省外低價電比重。將《湖南省2017年度電力市場交易方案》中貧困縣企業購買祁韶直流電量的比重由原來的30%提高到40%,由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每月交易組織中優先組織貧困縣企業購買。
二、進一步放寬貧困地區企業準入門檻。根據《關于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產業擴大就業的若干政策》(湘辦發電[2017]104號)確定的范圍,貧困地區園區內符合產業政策、環境保護、規劃、安全生產等“紅線”要求的工業企業(含農產品加工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可不受用電電壓等級限制,10kV以下電壓等級用戶無須進入準入目錄。
三、允許貧困地區企業打捆參與電力市場。為鼓勵貧困地區企業積極參與電力市場,允許貧困地區企業打捆參與,自由選擇交易方式。
請相關市州經信委盡快將本通知內容向轄區內貧困縣經信部門、有關企業進行傳達,請湖南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上述要求組織開展后續交易。
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7年10月26日
責任編輯: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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