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敲定清潔能源消納!擴大清潔能源跨省區交易 受端省份取消規模限制
從四川能監辦獲悉,發改委、能源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清潔能源消納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基本解決清潔能源消納問題。
要求加快電力市場化改革,發揮市場調節功能。包括四大方面:
1.完善電力中長期交易機制。進一步擴大交易主體覆蓋范圍,拓展延伸交易周期向日前發展,豐富中長期交易品種,進一步促進發電權交易,促進清潔能源以與火電等電源打捆方式在較大范圍內與大用戶、自備電廠負荷等主體直接簽訂中長期交易合約。創新交易模式,鼓勵合約以金融差價、發電權交易等方式靈活執行,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情況下,清潔能源電力優先消納、交易合同優先執行。
2.擴大清潔能源跨省區市場交易。打破省間電力交易壁壘,推進跨省區發電權置換交易,確保省間清潔能源電力送電協議的執行,清潔能源電力可以超計劃外送。在當前跨區域省間富余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市場交易規模,推動受端省份取消外受電量規模限制,鼓勵送受兩端市場主體直接開展交易。各地不得干預可再生能源報價和交易。合理擴大核電消納范圍,鼓勵核電參與跨省區市場交易。
3.統籌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鼓勵清潔能源發電參與現貨市場,并向區外清潔能源主體同步開放市場。在市場模式設計中充分考慮清潔能源具有的邊際成本低、出力波動等特性。電力現貨市場建設試點從2019年起逐步投入運行。持續推動全國電力市場體系建設,促進電力現貨市場融合。
4.全面推進輔助服務補償(市場)機制建設。進一步推進東北、山西、福建、山東、新疆、寧夏、廣東、甘肅等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改革試點工作,推動華北、華東等地輔助服務市場建設。非試點地區由補償機制逐步過渡到市場機制。實現電力輔助服務補償項目全覆蓋,補償力度科學化,鼓勵自動發電控制和調峰服務按效果補償,按需擴大儲能設備、需求側資源等電力輔助服務提供主體,充分調動火電、儲能、用戶可中斷負荷等各類資源提供服務的積極性。
詳情如下: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