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8年10月公用火電企業合同電量轉讓交易10月24日展開
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新疆電網2018年10月公用火電企業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公告》,發電合同轉讓交易針對在役公用火電企業,轉讓的合同電量為2018年基數電量、第二批直接交易電量、克拉瑪依高新產業園區雙邊交易電量、關停機組發電權替代交易電量。
組織方式:發電合同電量轉讓交易通過雙邊方式,在電力交易平臺統一組織。
詳情如下:
新疆電網2018年10月公用火電企業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公告
為了依法維護電力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根據新疆能監辦《關于印發<新疆區域發電企業發電權交易實施細則(暫行)>的通知》(新監能市場[2016]152號)文件要求及其補充規定,結合新疆電力交易平臺的建設進度,現將新疆電網2018年10月公用火電企業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1.交易原則:發電合同電量轉讓按照“自主參與、公平合理”的原則組織實施。
2.組織方式:發電合同電量轉讓交易通過雙邊方式,在電力交易平臺統一組織。
3.安全運行原則:維護電力調度秩序,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保障電力有序供應。
二、交易條件
1.參與合同電量轉讓的火電企業需辦理CFCA數字認證證書并完成賬號綁定,無CFCA數字認證證書或注冊申請材料不全的發電企業不得參與交易。
2.參與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的火電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發電類)并已轉商業運營在役公用火電企業。
3.針對關停替代交易電量合同,僅能將高能耗機組電量向低能耗、環保設施完善的機組轉讓。
三、交易范圍
1. 發電合同轉讓交易針對在役公用火電企業,轉讓的合同電量為2018年基數電量、第二批直接交易電量、克拉瑪依高新產業園區雙邊交易電量、關停機組發電權替代交易電量。
2.所有發電企業必需在滿足調度機構確認的滿足電網安全及民生供熱的前提下開展合同電量轉讓。
四、交易執行時間
發電合同轉讓交易執行時段為與原合同保持一致。
五、價格機制
發電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堅持“量價同轉、責權同轉”原則,即合同電量轉讓雙方達成交易后,受讓方價格與出讓方的原合同價格一致,且出讓方在市場化交易中的權責同步轉給受讓方。
六、交易流程
(一)交易申報
1.在交易平臺開放期間,由出讓方火電企業發起交易流程,受讓方火電企業確認。
2.交易雙方在電力交易平臺申報時,申報電價統一填0。
3.交易主體需提交加蓋出讓方和受讓方公章的合同電量轉讓交易意向書,明確轉讓的各類型合同電量成分構成。
(二)電網安全校核
發電合同電量轉讓交易的安全校核“公開、透明”,基于新疆電網現狀,按照“分區、機群方式”開展安全校核,優先保障電網安全和民生供熱。安全校核后,形成正式出清結果。
(三)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采取入市承諾書+交易結果確認單的電子合同模式。交易主體(提前)簽訂入市承諾書,依據政府監管和主管部門發布的交易細則和方案,根據交易平臺產生的交易結果開展交易結算工作。
(四)交易結算
交易雙方與電網企業的調度、結算關系不變,由電網企業按照出讓方原合同中交易成交價格與受讓方結算,出讓方和受讓方之間補償價格和支付方式由交易雙方自行協商確定。
(五)偏差違約電量處理
發電合同轉讓交易成交后,對應的權責同步由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
七、其他交易事項
(一)交易開市時間
1.交易時間:2018年10月24日11:00-18:00(北京時間)。
2.申報方式:本次交易由交易雙方通過外網自行申報。
3.資料提交:交易當天18:00(北京時間)前,交易主體需將加蓋各方公章的合同電量轉讓交易意向書原件(詳見附件2,需市場主體自行打印)提交電力交易中心(聯系交易大廳工作人員,交易工作人員會到門口取),逾期不交的市場主體視為放棄交易,交易申報數據作廢。
(二)平臺技術支持
請具備交易資格的市場主體提前檢查交易運營平臺賬號和密碼,確保交易正常進行。如果密碼丟失導致賬號鎖定需重置密碼,須法人攜帶營業執照到交易中心現場辦理。若CFCA證書密碼解鎖,需自行與中國金融認證中心聯系。
交易平臺網址:http://pmos.xj.sgcc.com.cn,項目組電話:0991-2926341、2926435,新疆電力交易QQ群號:633197325,新疆電力交易微信公眾號:新疆電力交易中心。
聯系人:劉工、張工
聯系電話:0991-2926336、2926349
傳真:0991-2926384
新疆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入市承諾書
為了更好的參與市場化交易,我公司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發改經體﹝2015﹞2752號)電改配套文件精神及自治區電力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的相關政策、規定,作出如下承諾:
一、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有關電力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仔細研讀了政府批復或出臺的相關交易的方案和實施細則及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發布的相關交易公告,同意上述相關文件作為交易依據,遵守其規定的交易規則,并隨時關注交易規則的調整。
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就我公司提出的相關問題做了全面細致的解釋,我公司已知悉參與交易應負的責任和可能發生的風險,自愿參加交易活動。如交易情況異常,同意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采取相應的風險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發布交易規則臨時條款、對有疑義的交易結果暫停執行、停市等。
二、同意通過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提供的電力市場交易平臺,按照生效的交易規則進行電力、電量市場化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疆電外送、發電權、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認可、履行電力市場交易平臺發布的經政府確認的交易結果,自行承擔一切交易風險。按已簽訂的(□購售電合同、□供用電合同(在□中劃√)開展結算等業務。
我公司同意在執行電力市場交易平臺發布的交易出清結果出現偏差時,依據相關交易規則界定偏差電量和違約電量,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三、承諾自領到初始密碼后立即更改密碼,并注意密碼的保存、保密。自行承擔使用賬號和交易密碼所完成的一切交易后果,自行承擔密碼保管不當或未更改初始密碼引發的一切損失。
四、為確保交易過程安全,防止交易數據被截取、篡改、頂替申報,規避網絡安全風險,承諾使用第三方數字證書,自行保存和修改數字證書密碼。在正確使用數字證書的情況下,由該第三方提供賬戶安全保障。
五、我公司所選擇的代理人(包括開戶代理人、報價員)在所授權范圍內作出的任何行為均代表本公司,我公司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變更代理人,將向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提交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變更通知單,并承擔未及時履行通知義務所造成的損失。
六、我公司自行承擔因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預知、不可控制的系統故障、設備故障、通訊故障、停電等突發事件所產生的一切交易風險。我公司同意以故障發生前電力市場交易系統最后記錄的交易數據為有效數據,履行、確認交易結果。
七、對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種信息及資料進行獨立分析、判斷,并承擔據此產生的交易風險。但國網新疆電力有限公司應對我公司相關的交易記錄等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如非法定有權機關或我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八、我公司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同意放棄交易資格:
1.破產清算、營業執照被吊銷、電力業務許可證到期或被吊銷。
2.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無法繼續履行電力市場交易平臺發布出清結果合約,或嚴重違反交易規則,擾亂電力市場交易秩序,經政府有關部門決定取消交易資格的。
3.其它各交易規則確定的取消交易資格的情況。
但經整改后具備市場化交易條件的,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重新參與交易。
九、本承諾書與電力市場交易平臺發布的經政府確認的交易結果共同構成“電子合同”,作為已簽訂的(□購售電合同、□供用電合同(在□中劃√)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承諾采取書面文件時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且長期有效。本承諾一式肆份,送新疆電力主管部門、新疆能監辦備案各壹份。采用電子文本時,自進入電力市場交易系統交易申報之前點擊“同意”即為簽署生效。因交易產生的爭議如協商不成,同意向新疆電力主管部門和新疆能監辦申訴。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