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再次降低省屬電網一般工商業電價 最高達20%
近日,四川發布了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再次降低省屬電網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省屬電網中,資中龍源電力有限公司“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不滿1千伏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在4月1日調價前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20%;青川電力有限公司在4月1日調價前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17.67%;詳情如下: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再次降低省屬電網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8〕445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我委《關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8〕405號),現將省屬電網相關電力價格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屬電網(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全資、控股縣級電力公司、川煤集團四方電力公司)中,資中龍源電力有限公司“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不滿1千伏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在4月1日調價前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20%,1—10千伏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調整至與四川電網同價;青川電力有限公司“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各電壓等級目錄銷售電價,在4月1日調價前電價標準基礎上降低17.67%;其余縣級供電公司“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含未并價的非居民照明、非工業及普通工業、商業用電,下同)目錄銷售電價,4月1日調價前與四川電網同價或高于四川電網目錄銷售電價的,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前兩次降價措施的基礎上再次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累計降幅為4月1日調價前目錄銷售電價的10%;4月1日調價前“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低于四川電網目錄銷售電價,但現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高于現行四川電網目錄銷售電價的,調整至與四川電網同價。
二、調價完成后,省屬電網非居民照明、非工業及普通工業、商業三類用電未歸并的,本次并價為“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構成暫維持不變。宜賓市敘州區(原宜賓縣)取消農村“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統一執行敘州區(原宜賓縣)“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省屬電網今年三次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所需電價空間,扣除通過降低躉售工商業電價疏導后不足部分,待以后統籌測算解決。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25%,調整后的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0.39分錢。
四、省屬電網之外其他地方電網的“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含未并價的非居民照明、非工業及普通工業、商業用電),應比照省屬電網降價幅度和要求執行。
五、有關供電企業務必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電價政策。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委。
附件:省屬電網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表(2018年7月1日起執行)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