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培養多元售電主體 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修訂本)的通知》,通知中稱,要推進電力體制改革。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構架,有序推進輸配電價改革,逐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妥善處理電價交叉補貼,理順電價形成機制;推進電力交易機制改革,規范市場主體準入標準,引導市場主體開展多方直接交易,推進輔助服務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市場化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機制。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形成公平規范的市場交易平臺。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競爭性環節電價,更多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培養多元售電主體,開展增量配電網業務試點,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放開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自備電廠監督管理,逐步實現自備電廠與公用電廠同等管理。加強電力統籌規劃和科學監管,提高電力安全可靠水平。
詳情如下: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修訂本)的通知
寧發改能源(發展)〔2018〕616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修訂自治區“十三五”各專項規劃和市縣(區)“十三五”規劃綱要的通知》(寧政辦發〔2018〕93號)要求,我委對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修訂本)的通知》(寧政發〔2018〕32號),根據“十三五”以來我區能源發展實際,組織完成了《寧夏回族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修訂本)》,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修訂本)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修訂本)
能源是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和動力,事關自治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部署,也關系國家能源戰略的全局。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五大發展理念和能源生產消費“四個革命、一個合作”戰略要求,加快能源發展方式轉變,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依據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自治區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
一、規劃基礎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戰期,也是推動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發力提速的關鍵時期。能源作為自治區工業轉型升級優先發展的重點產業,處于國家能源戰略的前沿,必須準確把握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充分利用發展的有利因素,積極應對各種挑戰,加快推進能源生產消費革命,為實現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一)發展現狀
“十二五”時期,面對錯綜復雜的形勢和經濟下行能源需求減速的壓力,在國家的大力支持下,建成和開工了一大批在國內乃至世界上具有先進水平的能源重大項目,能源生產能力穩步提高,能源結構不斷優化,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大幅提升,能源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超過了40%。寧夏也被確定為國家重要的能源加工轉化和戰略儲備基地,在國家能源戰略中的地位凸顯。
能源生產能力穩步增加。建成了梅花井、金鳳等大型現代化礦井,鴛鴦湖、靈武電廠二期、水洞溝電廠等大型空冷火電項目,500萬噸煉油、50萬噸煤制烯烴、50萬噸甲醇制烯烴等一批大型能源項目。煤炭生產能力達到12000萬噸/年,電力裝機突破3000萬千瓦,現代煤化工產能達到587萬噸,分別比2010年增長83%、120%和2.9倍。400萬噸煤間接液化示范項目、寧東—浙江±800kV特高壓輸電及配套電源等重大項目相繼開工,為“十三五”能源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新能源示范區快速推進。寧夏被列為全國首個新能源綜合示范區,銀川被列為新能源示范城市,青銅峽市被列為全國綠色能源示范縣。建成了賀蘭山、太陽山、麻黃山等大型新能源集中區及永寧農光互補、賀蘭漁光互補等示范項目區。新能源發電總裝機規模突破1100萬千瓦,其中風電裝機822萬千瓦,比2010年增長9.4倍,太陽能發電裝機309萬千瓦,比2010年增長33倍。
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新能源占一次能源生產比重7.45%,比2010年提高5.3個百分點,新能源占電力裝機比重達到36%,比2010年提高30個百分點,新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7.7%,比2010年提高5個百分點。大型企業煤炭產量占全區96%,大型煤礦產量比重達到73%,3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占煤電總裝機的86%,60萬千瓦及以上機組占46%。關閉小煤礦44處,成為全國率先完成淘汰落后小煤礦任務的六個省區之一。
能源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重點煤礦采煤機械化程度提高到98%。建成世界首創100萬千瓦超超臨界空冷機組和一批2×60萬千瓦亞臨界空冷機組,新建常規燃煤火電機組全部采用60萬千瓦及以上超臨界、超超臨界空冷機組。神華寧煤煤制烯烴示范工程項目,成為我國目前最大的以煤為原料的聚丙烯裝置。結合煤炭間接液化示范項目建設,在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開發出了煤種適應能力強、氣化效率高,且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2000噸/天干煤粉加壓氣化爐。
節能環保水平顯著提升。單位GDP能耗下降到1.998噸標準煤/萬元,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痣姽╇娖骄鶚藴拭汉慕抵?25.59克/千瓦時,煤炭洗選率達到87%。新建機組全部同步建設了煙氣脫硫脫銷裝置,原有常規發電機組全部實施了脫硫改造。
能源合作邁出新步伐??鐓^域電力外送開辟新通道,寧東至浙江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全面開工建設,建成后新增外送電800萬千瓦。與內蒙古、陜西、甘肅建立省際能源合作機制,與神華、國電、國電投等大型央企達成戰略合作協議,與德國GIZ開展政府間能源技術合作。
(二)面臨形勢
“十三五”時期,隨著世界能源供求格局繼續深刻變化和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我區能源發展既面臨諸多機遇和有利條件,也面臨嚴峻挑戰。
面臨的機遇和有利條件。從國際上看,能源發展呈現出供求關系寬松化、供需格局多極化、能源結構低碳化、生產消費智能化、國際競爭焦點多元化等“五化”趨勢,有利于我們多渠道、低成本利用能源和采用新裝備、新技術推進能源產業發展。從國內看,能源需求將呈剛性增長,能源發展進入新常態,能源結構雙重更替步伐加快,能源系統形態由集中開發轉向智能化、分布式,有利于我區發展煤化工、電力、新能源。隨著國家能源開發戰略的西移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深入實施,將進一步提升我區作為國家重要的能源加工轉化基地的戰略地位,從我區看,自治區被國家確定為能源加工轉化基地和新能源綜合示范區,為我區“十三五”期間能源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撐;我區近鄰能源富集省區,煤炭資源豐富,為發展以煤為基礎的加工轉化產業提供了豐富的原料保障;寧東至浙江特高壓、煤制油示范項目等一批重大能源項目將建成投運,為發展以能源生產消費為紐帶的關聯產業,延伸產業鏈條,提供了電力市場空間和煤化工示范經驗;“一帶一路”的深入實施,能源國際合作將進一步擴大,推動資源、技術、人才引進來、走出去,為我區能源發展擴展了新的空間。
面臨的困難與挑戰。世界能源格局深刻調整,能源安全形勢復雜多變,全球可再生資源迅猛發展,能源結構趨向低碳化,油氣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雙重更替步伐將進一步加快。國內煤炭、煉油、煤化工等傳統能源產能過剩,能源消費換擋減速趨勢明顯,煤炭消費將進入峰值期,電力需求增長緩慢,能源發展動力從高耗能加快轉換至新業態,國家將更加注重能源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快推進綠色低碳發展進程。我區能源以煤炭為主,結構性矛盾突出;資源和環境約束條件加劇,依靠煤炭資源開發轉化的模式已難以為繼;電力外送通道能力有限,新能源的大規模開發與市場消納的矛盾突出,棄風、棄光現象日益加劇;煤炭深加工市場不確定性增加,石油長時間低價位使煤炭間接液化、煤制烯烴等煤化工產品的競爭壓力和市場風險增大;能源綜合利用效率不高,節能減排任務艱巨。
總體來看,“十三五”時期我區能源發展機遇與挑戰并存,機遇大于挑戰,必須主動適應國內外能源發展的新形勢、新變化,努力消除和破解制約能源發展的短板和瓶頸,堅定發展信心,挖掘發展潛力,拓展發展空間,提高發展質量,為“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動力支撐和用能保障。
(三)需求預測
到2020年,實現與全國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目標,我區經濟仍須保持中高速增長,根據《自治區國民經濟社會“十三五”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7.5%以上的發展目標,統籌考慮國家能源供需戰略平衡需要、自治區產業結構特征以及經濟新常態,轉型升級用能變化等因素,經過測算,“十三五”期間全區能源需求仍將保持較快增長。預計到2020年,全區能源消費總量6900萬噸標準煤左右;全社會用電量為1200億千瓦時。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十三五”時期我區能源發展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統領,以推進能源生產消費“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為主線,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和寧夏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為重點,著力推進能源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著力增強創新發展能力,努力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打造寧夏能源升級版,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能源保障和動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加快能源體制機制創新,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優化要素配置,推進以能源科技成果應用為主的全面創新,著力提升能源科技水平和競爭力,增強能源發展活力和動力。
堅持綠色低碳。牢固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堅持發展非化石能源與化石能源高效清潔利用并舉,以資源、環境為硬約束,在能源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中加強環境保護,嚴格控制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
堅持協調共享。統籌能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促進能源資源開發與深加工產業協同發展,統籌利用好區內外資源,保持能源生產消費平衡,完善城鄉能源基礎設施,促進能源開發扶貧和民生改善。
堅持市場導向。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優化能源布局和發展時序,完善市場機制,建立開放市場,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發展目標
按照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總體要求,“十三五”時期我區能源發展的主要目標是:
能源生產供給能力進一步提高。原煤生產能力1.2億噸左右;電力總裝機5400萬千瓦左右,其中,燃煤火電32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2100萬千瓦、水電42.6萬千瓦、燃氣及其他發電120萬千瓦;煤制油品400萬噸;一次原油加工能力1200萬噸。
能源生產總量進一步增加。一次能源生產總量達到7500萬噸標準煤左右,其中煤炭產量1億噸左右,石油14.9萬噸(納入寧夏統計范圍的),非化石能源發電量340億千瓦時。
能源消費總量進一步得到合理控制。一次能源消費總量6900萬噸標準煤左右,力爭實現6500萬噸標準煤左右;煤炭消費量1.2億噸左右;全社會用電量1200億千瓦時左右。
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0%左右、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提高到20%,煤炭消費比重降低到80%左右,天然氣(含煤層氣)消費比重提高到4.6%。
能源能效水平進一步提升。單位GDP能耗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燃煤發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10克標煤/千瓦時,其中新建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低于300克標煤/千瓦時;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煙塵排放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之內。
三、高水平建設國家能源加工轉化基地
以煤炭精深加工為主攻方向,堅持綠色開發、清潔高效、高端引領,打造寧夏煤炭產業升級版,構建結構優化、特色鮮明的能源加工轉化產業體系。
(一)加快推進煤炭供給側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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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推進寧東大型煤炭基地開發。按照優化存量、保障供給、提升效益的原則,在充分利用現有煤礦產能的基礎上,以市場為導向,重點圍繞寧東基地電力外送和現代煤化工項目用煤需要,按照減量置換原則配套建設一批煤-化、煤-電-鋁一體化煤礦,穩步提高寧東煤炭基地煤炭產能,到2020年,寧東形成1億噸煤炭產能,建成億噸級大型煤炭基地
積極穩妥化解落后過剩產能。本著有進有退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制化和市場化手段,通過政策支持引導,對產能60萬噸以下的煤礦,安全、環保、技術資源規模不達標的納入去產能計劃關閉退出一批,資源基礎好、具備整合改造條件的實施整合改造升級一批,保障民生或特殊煤種供應的少量保留一批。鼓勵長期虧損、災害嚴重的煤礦主動退出,引導市場競爭力不強和無配套轉化項目的煤礦停建緩建,壓縮煤炭現有產能,為與煤電、煤化工配套的大型煤礦騰出發展空間,推進煤炭行業結構調整,實現煤炭行業整體扭虧脫困升級和健康發展。
大力推進煤炭綠色開發。在煤礦設計、建設和改造等環節,嚴格執行安全和環保標準,因地制宜推廣使用“充填開采”、“保水開采”和“煤與瓦斯共采”等綠色開采技術。強化資源開發管理,優化開采工藝,提高生產效率和資源回收率。完善礦區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繼續推進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實施粉塵綜合治理,降低粉塵濃度。提高原煤入選比例,加強煤炭洗選加工,完善地面配套洗煤廠建設,升級改造現有煤礦洗選設施,原煤洗選比率達到90%以上。大力發展礦區循環經濟,提高礦井水、煤矸石、煤泥、煤礦瓦斯等綜合利用水平,構建煤基循環經濟產業鏈。
努力提升煤礦安全保障水平。依靠科技進步,優化生產煤礦開拓部署,完善生產系統,加強煤礦智能化建設,提高煤礦安全保障能力和生產效率。以災害防治為重點,不斷加大煤礦安全改造投入,健全煤礦安全生產投入及管理的長效機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加強職業健康監護。
(二)清潔高效發展煤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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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發展大型煤電。結合電力市場形勢,圍繞滿足寧東向浙江輸電和區內用電增長需求,建設6個寧東電力外送配套電源,推進2-3個區內負荷中心用電電源建設,嚴格把控煤電投產節奏。新建機組采用高參數大容量空冷機組和高效脫硫、脫硝、除塵、超低排放等節能環保先進技術,100萬千瓦新建空冷機組供電設計煤耗不高于299克/千瓦時,60萬千瓦級新建空冷機組不高于302克/千瓦時。到2020年,新增大型煤電裝機1000萬千瓦以上,寧東國家大型煤電基地達到2000萬千瓦左右
積極發展熱電聯產。根據城市供暖用熱需求,穩步推進銀川、石嘴山、吳忠、中衛、中寧、大武口等城市高效燃煤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完善配套供熱管網,鼓勵城市周邊有條件的現役燃煤機組實施供熱改造,構建以熱電聯產為主的城市集中供熱體系。按照“以熱定電”原則,鼓勵低熱值煤發電與熱電聯產相結合,適時核準建設寶豐、慶華2個低熱值煤熱電項目,新建熱電聯產項目優先采用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新建30萬千瓦級空冷熱電機組設計供電煤耗不高于327克/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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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現役機組改造升級。加快實施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升級改造行動計劃,因廠制宜采用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鍋爐煙氣余熱回收利用、電機變頻等成熟適用節能改造技術和超低排放環保技術。推動熱電機組儲熱改造和純凝機組靈活性改造,提高電力系統調峰能力。對30萬千瓦和60萬千瓦等級亞臨界、超臨界現役機組全部實施綜合性、系統性節能改造和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供電煤耗達到同類型機組先進水平,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實現供電煤耗、污染排放 “雙降低”和安全運行質量、技術裝備水平“雙提高”,打造高效清潔可持續發展的煤電產業“升級版”
(三)打造煤化工產業升級版
建設國家級寧東現代煤化工基地。統籌能源、水資源和環境容量,高效清潔利用煤炭資源,重點發展煤制油、煤制烯烴,實施煤制油領跑者計劃,建成400萬噸煤炭間接液化示范項目,爭取開工建設二期400萬噸,打造世界煤制油高地,把寧東基地建設成為千萬噸級大型煤化工基地。按照精細化發展方向,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和大型企業,推進煤制燃料、煤制烯烴等升級示范,加快煤化工產品向下游延伸,發展工程塑料及樹脂、合成纖維、精細化工等下游高端產業發展,構建煤化工及精細化工產業體系,打造寧東基地升級版。
改造提升傳統煤化工。鼓勵焦炭、合成氨等企業通過技術創新和工藝方法調整,增加高技術、高附加值、具有市場需求的產品比例,重點推進焦炭氣化、焦爐煤氣和焦炭聯合氣化制甲醇、烯烴,延伸產業鏈,實現傳統煤化工向現代煤化工的轉變。實施電石等傳統化工綜合利用和循環化改造,提高焦爐尾氣、焦油、電石尾氣綜合利用率。
積極推進煤炭分質分級梯級利用。結合煤氣互補、碳氫平衡的煤炭綜合利用多聯產,利用碳一、碳二基礎產品,按照多品種、差異化原則,進一步延伸發展種類數量繁多的煤化工下游產品。支持企業以中低溫干餾制氣、制油為主要產品路線,開展煤炭分質利用示范。鼓勵煤-化-電-熱一體化發展,探索煤炭深加工與煉油、石化、電力等產業有機融合的創新發展模式,實現物質的循環利用和能量的梯級利用。
專欄3 十三五”重點煤化工項目
(四)積極有序發展石油天然氣加工產業
加快煉油企業升級改造。以汽、柴油質量升級為著力點,加快汽柴油深度加氫脫硫、汽油催化重整、柴油加氫精制等裝置建設;加快完善硫磺回收、煙氣脫硫脫硝、制氫等措施;鼓勵企業加大投入,采用先進技術實施升級改造,大幅增加加氫能力占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比例,著力降低水耗、能耗和二氧化硫排放,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煉油企業油品質量升級改造,實現區內生產供應汽柴油全部達到國V標準。
促進煉化產業結構優化。按照產業園區化、煉化一體化、規模大型化的要求,加快推進寶塔石化120萬噸PTA項目建設,提升石油化工發展水平,促進石油化工與寧東基地煤化工融合發展。
推進區域性LNG基地建設。利用西氣東輸過境便利優勢,加快引進鄂爾多斯盆地氣田氣源,在保障民生用氣穩定供給的基礎上,建設LNG及儲存設施,形成服務1000公里范圍內的LNG基地,推動交通燃油替代計劃的實施,促進節能減排,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專欄4 “十三五”重點油氣加工轉化項目
四、創新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建設
以產業集約、技術領先、結構優化、科學消納、經濟合理為方向,堅持集中式與分散開發利用并舉,集中送出與就地消納結合,資源開發與產業帶動相結合,優化開發布局,擴大風電、光伏開發規模,推動寧夏建設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新能源新技術項目,并探索一套可在全國推廣的新能源管理機制,提高新能源生產消費比重,全面完成建設國家新能源綜合示范區。
(一)有序發展風電
科學規劃風電場布局和規模,建成賀蘭山、麻黃山、香山、南華山、西華山等大型風電場,依據風能資源條件和市場消納能力,有序開發韋州、正義關、高沙窩、六盤山、月亮山等地區風電資源。鼓勵企業引進推廣微風發電技術,建設滿足區域供電需求的小型風電項目,形成集中開發與分散開發相結合的風電發展格局。到2020年,風電裝機規模達到1100萬千瓦以上。積極引進上海電氣、東方 電氣等新能源裝備企業,引導企業在項目開發地就近發展風機、葉片等裝備制造及新能源檢修基地,提升兆瓦級風電機組整機及重點核心部件的配套生產能力,提升風電裝備制造和服務水平,實現風電開發與配套產業協調發展。
(二)大力發展太陽能發電
按照集約化、園區化、規模化發展的原則,統籌土地資源和市場消納,重點規劃建設鹽池、海原、同心、中衛、中寧、紅寺堡、青銅峽、寧東、紅墩子等10大光伏園區,統一布局建設園區基礎設施,統一資源配置和準入標準,以光伏產業發展帶動其它領域投資增長,集中培育一批百億元的龍頭企業,使之成為寧夏產業發展、改革創新的排頭兵。支持不同技術路線的太陽能熱發電,建設太陽能光熱發電示范工程。擴大“光伏+”多元化利用,鼓勵在工業園區、大型公共建筑及民用住宅屋頂、農業大棚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推進光伏與設施農業、畜牧養殖、水產開發、防沙治沙、生態旅游一體化發展。加快實施光伏扶貧工程。到2020年,爭取光伏發電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以上,形成千億光伏產業集群,并成為帶動和促進自治區經濟發展的新引擎。
(三)積極發展其他新能源
鼓勵在生物質秸稈資源相對豐富區有序發展生物質能成型燃料、支持大型畜禽養殖場發展沼氣發電。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在五個地級市所在地布局建設城市垃圾發電。加快地熱能資源勘查,利用干熱巖、地源熱泵等技術,推進地熱資源在城市供暖、健康旅游等領域的利用。到2020年,生物質發電裝機達到20萬千瓦。結合黃河黑山峽河段水利工程進度,適時開展大柳樹水電站前期工作。根據國家內陸核電發展政策,積極推進核電項目廠址普選論證及保護工作。
(四)推進新能源體制機制創新
完善并網運行服務,推進風電、太陽能發電出力預測機制,建立新能源優先發電權,解決好無歧視、無障礙上網問題。建設抽水蓄能電站,鼓勵對燃煤機組進行技術改造、對熱電聯產機組加裝蓄熱器,建立新能源輔助服務交易,推動現有燃氣、燃煤火電實施深度調峰,提高電網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將棄風、棄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努力實現規劃內的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利用好寧東至山東、寧東至浙江直流等外送輸電通道和完善配電網建設,促進可再生能源外送。開展新能源微電網建設試點。積極開展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系統一體化運行示范。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參與直接交易、跨省跨區消納,鼓勵可再生能源供熱以及實施電能替代。優化能源開發布局,創新用能方式,擴大新能源就地消納能力,建立具有寧夏特色的新能源高效開發利用模式。
專欄5 “十三五”新能源重點項目
五、完善現代能源輸送體系
大力實施能源輸送暢通工程,促進能源互聯互通,切實改善城鄉用能條件,建立能源流與信息流深度融合的新型能源輸送體系,打造全球能源互聯網重要支點。
(一)建設能源外聯大通道
加快建設電力外送大通道。建成寧東—浙江特高壓輸電工程,形成銀東、靈紹兩個直流通道向三華地區送電,電力外送能力達到1200萬千瓦。建設沙湖—上海廟750千伏工程,推進寧夏新能源與上海廟煤電打捆外送。創新投資經營模式,推進以新能源為主的電力外送通道規劃建設,促進新能源開發。加強寧夏電網與西北電網750千伏聯絡,形成黃河—白銀、太陽山—六盤山—平涼兩個聯絡通道,為寧東—浙江直流工程提供堅強的網架支撐,保證寧夏直流外送工程安全穩定運行。
加快建設油氣供應大通道。圍繞國家重大能源戰略布局,加快推進西氣東輸三線、四線等過境重大天然氣輸氣管道建設。建設鄂爾多斯至寧夏天然氣輸氣管道,引進鄂爾多斯盆地天然氣資源,實現我區“多氣源”穩定充足供應,擴大天然氣供給和保障能力。
(二)建設堅強智能電網
建設智能電網。在堅強雙環網結構基礎上,750千伏覆蓋范圍進一步向西部、南部延伸。適應分布式能源發展、用戶多元化需求,優化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智能電網建設,提高電網與發電側、需求側交互響應能力。全面推進以信息化、自動化、互動化為特征的統一堅強智能電網建設,提升電網運行效率,提升區域電網供電保障能力。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電網建設,推動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加強電源與電網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實施新能源集中與分散并網工程,推進牛首山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發揮銀川天然氣電站調峰作用,科學安排調峰調頻儲能配套能力,有效解決棄風、棄光問題。
完善城鄉電網。適應農村用電快速增長需要,推進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適應城鎮配電網負荷快速增長需要,及分布式電源、微電網、智能用電、電動汽車等新業態快速發展,加快配電網升級改造。著力解決城鄉配電網電壓低、網架薄弱、供電可靠性低等問題,實現貧困地區通動力電,全面提高城鄉電網供電能力與質量,建成安全可靠、節能高效、技術實用、管理規范的新型城鄉供電體系。
(三)完善天然氣輸配網絡
加快建設西氣東輸三線、四線等天然氣管道寧夏段,構建西氣東輸戰略通道。依托國家干線管道,推進干線聯絡線、縣域支線建設,合理設置城市配氣系統,優化城市管網結構,推進天然氣管道向城鎮延伸,加快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和車用天然氣加注站設施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全區的天然氣供應管網。結合新農村建設,鼓勵在村鎮集中區布局建設LNG儲罐,通過LNG轉換天然氣等供氣方式,滿足村鎮用氣需要。加快天然氣供應企業、銷售企業應急儲備設施建設,提升天然氣應急保障能力。
專欄6 “十三五”重點能源基礎設施項目
六、構建高效清潔能源消費模式
大力推進節能減排,積極倡導清潔消費,促進能源傳統消費方式向現代消費方式轉變,強化工業、交通、建筑節能和需求側管理,打造能源利用新模式,推動能源消費革命。
(一)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
推行“一掛雙控”措施,將能源消費與經濟增長掛鉤,優化產業結構,減少經濟增長對能源消費的依賴;對高耗能產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實行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強約束,新增產能實施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對其他產業按照平均能耗標準實行強約束。建立能源消費總量控制考核制度,加強能效監測與預警。到2020年,全區能源消費強度比2015年年均降低3%左右。
(二)加強重點領域節能減排
發揮節能與減排的協同促進作用,全面推動重點領域節能減排。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低碳行動,實施重點產業能效提升計劃,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積極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繼續實施工業鍋爐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源系統優化等節能工程。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和供熱計量改造,從標準、設計、建設等方面大力推廣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鼓勵建筑工業化等建設模式。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運輸方式,推廣節能與新能源交通運輸裝備。鼓勵使用高效節能農業生產設備。開展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創建活動。
(三)推進全社會用能方式變革
實施燃煤采暖鍋爐替代。加快建設熱電聯產,實施現有燃煤機組供熱改造,穩步發展天然氣集中供熱,推廣分散電采暖、地熱能資源供熱,形成以熱電聯產為主的多熱源供熱模式。積極推進電力、燃氣、熱力、供冷等一體化工程,實現能源梯級互補高效利用。加快靈武電廠向銀川市智能化集中供熱、大壩電廠向青銅峽市供熱等工程建設,到2020年,沿黃城市燃煤采暖鍋爐實現全替代。
推進電能替代。圍繞居民采暖、工業生產、交通運輸、電力生產與消費等重點領域,加快推進電能替代。推廣蓄熱式電鍋爐、分散式電采暖替代公共建筑,熱網無法達到的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燃煤采暖。推廣應用熱泵、電蓄冷空調、蓄熱電鍋爐等蓄能技術,實施蓄能供暖供電。推廣分散式電采暖、工業電窯爐、電熔爐、電鍋爐技術,促進工業電能替代,把電力作為能源終端消費的主要方式。
擴大天然氣利用。實施“氣化寧夏”工程,優先保障居民用氣。推動天然氣在燃氣、交通、分布式能源等領域的應用,加快實施商業、公共交通、各類經營服務行業“煤改氣”、“油改氣”。推廣長距離天然氣汽車運輸,提高LNG替代柴油消費比重。努力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到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氣化率達到70%,力爭全區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商業、各類經營服務行業全部使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發展綠色交通。按照適度超前原則,合理布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結合公交、出租、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停車場所,建設獨立占地的大型充換電站,在交通樞紐、大型文體設施、城市綠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車場、路邊停車位等城市公共停車場所,建設城市公共充電站和分散式充電樁。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城際快充站。落實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完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提高電動汽車保有量。2020年,建成充電站101座、充電樁13600個,基本形成便捷的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服務網絡。
推進分布式能源應用。推廣新一代光伏、大功率高效風電、生物質能、氫能與燃料電池、智能電網、新型儲能裝置等技術,發展分布式新能源技術綜合應用體,擴大新能源利用范圍,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
改善城鄉用能方式。按照城鄉發展一體化和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堅持集中與分散供能相結合,統籌建設城鄉供能設施,推進城鄉用能方式轉變,提高城鄉用能水平和效率。加快推進銀川國家清潔能源城市、寧東低碳生態城市樣板工程、青銅峽國家綠色能源示范縣的建設。積極發展農村新能源,推廣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生物沼氣、太陽能熱水器、生物質成型燃料等,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強化農村電網均等化服務水平,鼓勵農村普及電炊具、電采暖器、電熱水器等家用電器及農業機械使用。
開展全民節能行動。實施全民節能行動計劃,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節能知識,推廣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大力提倡綠色生活方式,引導居民科學合理用能,使節約用能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七、提高能源科技和環保水平
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創新體系,加強環境保護,實施精準治理,筑牢綠色發展根基。
(一)大力推進能源科技創新
推廣能源先進技術應用。圍繞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和產業轉型升級,積極推廣煤礦災害綜合防治、煤電超低排放、煤炭分質利用等先進成熟技術,鼓勵采用煤炭充填開采、井下無人值守采煤、煤電超凈排放、熱電冷聯產、太陽能光熱發電、先進儲能、新能源微電網等技術。
加強能源技術裝備創新。依托煤制油、煤制烯烴等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建設,以引進再創新為主,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技術創新和重大裝備創新。重點在煤炭分質分級轉化、重要煤化工產品生產、煤化工與重要能源系統耦合、煤化工廢水安全高效處理等方面的開展研發和攻關。加大煤炭無害化開采技術創新。加快推進礦機洗選、新能源裝備制造等裝備自主研發制造產業升級,提升能源行業技術水平。
加快能源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健全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相結合的創新體系,努力建成一批能源技術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創新團隊。創新商業模式,鼓勵能源企業發展工程設計、運行服務、教育培養等現代能源關聯產業,推進能源產業技術服務體系建設。鼓勵建立多元化的能源科技風險投資基金。加強能源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引進高端人才,培育一批能源科技領軍人才。
(二)推進能源互聯網發展
以互聯網+為手段,以市場為導向,推進互聯網與能源系統及能源市場深度融合。推動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清潔高效智能化生產、集中與分布式儲能及能源消費智能化基礎數據平臺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多能協同綜合、接入轉化與協同調控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與能源深度融合的信息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利用“互聯網+”的新模式,加快建立新型能源市場交易體系和商業運營模式,依托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及能源“金三角”良好的能源化工產業基礎,建立寧夏(寧東)能源化工產品交易中心,依托進口天然氣管道和國內天然氣管道在我區交匯的便利,建立寧夏(中衛)天然氣交易中心,搭建區域性的集現貨交易、定價、數據咨詢、金融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臺。積極發展儲能和電動汽車應用、用戶側智慧用能和綜合用能增值服務、綠色能源靈活交易、能源大數據服務應用等新模式和新業態。
(三)加強能源領域環境保護
嚴格環保準入。提高能源項目環保準入門檻,新建煤電、煤化工等能源項目布局要嚴格遵守區域大氣、水體等環境保護控制指標,主要污染物排放標準必須達到國內先進,強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和環保措施。
加大污染物治理。以寧東能源基地、主要能源產業園區、大中型能源項目為重點,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多污染源綜合治理,大力推進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礦井水治理、瓦斯綜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規范處置,切實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積極推進能源產業的清潔生產。
加強商品煤質量管理。建立煤炭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企業商品煤質量保證制度和驗收制度,鼓勵生產、運輸、采購和使用優質商品煤,抑制低質量煤炭進入市場銷售,支持洗中煤、煤矸石等低質燃料就地轉化利用。
提升油品標準。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成品油質量升級行動計劃,從2017年起,供應區內車用汽油(含 E10 乙醇汽油)、車用柴油(含 B5 生物柴油)必須符合國Ⅴ標準,停止銷售低于國Ⅴ標準車用汽、柴油。
八、深化能源重點領域改革
堅持打破壟斷、提高效率、規模競爭、強化監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構建有效競爭的能源市場體系。
(一)推進電力體制改革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文件精神,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體制構架,有序推進輸配電價改革,逐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妥善處理電價交叉補貼,理順電價形成機制;推進電力交易機制改革,規范市場主體準入標準,引導市場主體開展多方直接交易,推進輔助服務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市場化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機制。建立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形成公平規范的市場交易平臺。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競爭性環節電價,更多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穩步推進售電側改革,培養多元售電主體,開展增量配電網業務試點,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放開電網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電源發展新機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自備電廠監督管理,逐步實現自備電廠與公用電廠同等管理。加強電力統籌規劃和科學監管,提高電力安全可靠水平。
(二)推動油氣領域改革
按照國家油氣改革部署,加快推進油氣領域改革。推進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保障居民用氣價格相對穩定,提高居民階梯電價、氣價首檔用量標準,鼓勵天然氣大用戶直供,壓縮管輸層級,并與供應企業協商確定供氣價格,逐步實行天然氣峰谷氣價與天然氣發電價格聯動。鼓勵社會各類投資主體參與油氣管道(網)建設,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推動油氣管網向社會公平開放。
(三)推進能源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
推動能源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各類資本參與能源開發利用,推進混合所有制,重點支持民營企業全面參與能源基礎設施建設、能源裝備制造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機制。創新能源融資方式,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積極引導能源與金融融合發展。鼓勵能源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發展資金,引導風投、創投、民間資本等更多的投入能源領域,提高產業層次和水平。
(四)推動能源管理改革創新
加強能源宏觀管理,不斷提升能源治理能力。加強統籌協調,實現能源供給與能源消費總量和輸出總量的動態平衡,能源供給結構與能源消費結構有效銜接。深化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鼓勵和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實行平等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強化能源行業監管,加強對能源普遍服務以及安全、市場、標準、環境監管。
九、擴展能源合作領域
立足區內,面向全國,放眼世界,開辟新途徑,構筑新平臺,打造新格局,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建設能源保障體系。
(一)加強區域能源合作
加強與山東、浙江等省區的能源合作,推進電力有效外送。完善寧蒙陜甘毗鄰省區協同發展機制,加強區域能源開發合作,努力形成資源互補、產業差異化發展格局,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拓展與東南沿海省能源合作,鼓勵有實力的能源企業,利用福建、廣東等沿海優勢,建設天然氣進口儲運設施,促進能源供應主體和來源多元化。
(二)深化與中央大型能源企業合作
繼續加強與中央大型能源企業的戰略合作,推進已簽署合作協議的落實,爭取更多央企實施的國家能源戰略項目落戶寧夏,進一步推進區內能源企業與中央大型能源企業間的合作。
(三)深化能源國際合作
圍繞“一帶一路”,加快推進能源企業走出去、引進來,支持區內能源企業參與國際能源合作開發和產業園區建設,積極引進國際大型企業集團合作建設能源化工項目,促進能源國際合作向更高更廣泛領域拓展。
十、規劃組織實施
本規劃是自治區“十三五”的重點專項規劃,是未來五年我區能源發展的的宏偉藍圖,必須要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動員和引導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規劃的實施,確保完成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
(一)強化規劃引領
加強能源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其他有關規劃的銜接。健全以能源規劃為統領,電力、煤炭、天然氣利用、新能源等專項規劃為支撐的能源規劃體系。強化能源規劃的約束作用,能源項目核準應以能源規劃為依據,建立規劃與項目一體化的管理機制。
(二)細化任務落實
各部門、各大能源企業集團在制定和實施年度計劃時,要與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相銜接,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所管理領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制定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各級地方政府在具體工作中,要從實際出發,貫徹落實好本規劃。自治區能源主管部門要建立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體系,分解目標任務,明確牽頭單位和落實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形成推動規劃實施的合力。
(三)推進項目建設
加強重大能源項目要素保障和政策協調,注重系統優化、補短配套、轉型升級,認真做好重大能源項目謀劃,加強能源項目庫建設,實施有效儲備、滾動開發。加大項目建設的土地、環境容量等要素的保障,地方政府要及時協調解決征地拆遷、移民安置、政策處理的難點問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能源項目投資建設,協調金融機構加大能源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力度。
(四)加強評估監測
本規劃提出的預期性指標和主要任務,主要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自治區能源局及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引導,要密切跟蹤規劃主要任務的進展,及時掌握規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督促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在實施過程中,要適時開展規劃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提出是否需要調整規劃內容,或對規劃進行修訂的建議。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