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監管售電企業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執行情況(附售電企業注冊及參與市場化交易情況表)
江蘇能監辦日前發布了《關于開展江蘇售電企業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專項監管主要內容:
1.基本情況:售電企業當前人員、資產及場地等情況,獨立運營情況,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完成情況等。
2.準入條件保持情況:售電企業規范開展注冊情況,售電規模與資產總額匹配情況,注冊信息發生變化后及時向交易機構辦理變更情況等。
3.規范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情況:售電合同簽訂及履約情況,為簽約電力用戶提供優質服務情況,履約保函提交及動態調整情況,公平競爭及誠信經營情況等。
詳情如下:
關于開展江蘇售電企業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根據《電力監管條例》、《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國家能源局2018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能綜通監管〔2018〕48號)、《關于印發〈江蘇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的通知》(蘇監能市場〔2017〕149號)、《關于印發江蘇電力市場監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蘇監能市場〔2018〕74號)等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售電市場秩序,促進售電市場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江蘇售電企業電力市場交易規則執行情況專項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監管主要內容
1.基本情況:售電企業當前人員、資產及場地等情況,獨立運營情況,電力市場化交易電量完成情況等。
2.準入條件保持情況:售電企業規范開展注冊情況,售電規模與資產總額匹配情況,注冊信息發生變化后及時向交易機構辦理變更情況等。
3.規范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情況:售電合同簽訂及履約情況,為簽約電力用戶提供優質服務情況,履約保函提交及動態調整情況,公平競爭及誠信經營情況等。
二、工作安排
1.自查梳理階段(10月15日前)。各售電企業對照監管內容進行自查,形成報告報送至江蘇能源監管辦。
2.現場檢查階段(11月10日前)。江蘇能源監管辦組織檢查組,依法對有關單位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在2018年江蘇電力市場化交易中實際開展業務的售電企業。
3.整改反饋階段(11月底)。向有關單位反饋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對檢查中發現問題下達監管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期限及要求,并適時對外發布專項監管報告。
三、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做好專項監管工作,認真組織開展自查梳理,及時報送自查報告,并確定一名工作總協調人(聯系人)。
2.各單位應按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資料,不得無故拖延,不得阻撓或拒絕監管機構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對不按要求自查、敷衍自查及未按期上報自查報告的企業,將納入現場檢查重點關注名單。對拒絕整改、不按期整改及敷衍整改的企業將納入“黑名單”或強制退出市場,并將有關問題情況向社會通報。
3.交易機構按附件1統計報送全省售電企業注冊及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情況。售電企業按附件2填寫企業有關基本情況,隨自查報告上報。
有關材料請于10月15日前報送至江蘇能源監管辦(電子版即可,Excel版和加蓋公章的PDF版各一份)。
聯系人:謝振凡025-83115281xiezf@nea.gov.cn
附件1:江蘇售電企業注冊及參與市場化交易情況表
附件2:售電企業基本情況表
國家能源局江蘇監管辦公室
2018年9月28日
填表說明:1.售電企業名稱填寫工商注冊名稱;2.所屬集團欄目針對有電網、發電集團背景的售電企業;3.資產總額填寫注冊生效時該企業資產總額;4.遵守交易規則情況欄目可對售電企業存在的不規范或違規行為進行描述。
填表說明:1.所屬集團欄目由具有電網、發電集團背景售電企業填寫;2.聯系人是指配合開展此次專項監管工作的總協調人;3.有關數據統計口徑截止到2018年9月底(含10月的月度競價);4.專業技術類別是指評定職稱時的專業類別;5.職稱等級填寫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等;6.從業年限是指從事電力相關工作的年限。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