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開展2018年第二次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附發電權交易申請書及協議范本)
遼寧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了《關于開展遼寧電網2018年第二次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的通知》,發電企業相關手續截止受理時間為9月18日。9月19日9:00起開始通過交易平臺受理發電權雙邊交易。
詳情如下:
關于開展遼寧電網2018年第二次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的通知
各相關發電企業:
遼寧電力交易中心將于近期開展2018年第二次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請各發電企業按照《遼寧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暫行)》東北能監市場[2017]105號文件第三十一條及《遼寧省電力中長期交易規則補充規定》東北能監市場[2018]2號文件第七條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送達我公司,截止受理時間為9月18日。9月19日9:00起開始通過交易平臺受理發電權雙邊交易,請達成交易的發電企業于9月20日15:00前登錄交易平臺申報。被替代方(出讓方)申報電量、電價;替代方(受讓方)確認被替代方申報的電量、電價信息。交易中心將受理的雙邊交易信息交由調度進行安全校核,并于校核后第二個工作日發布最終交易結果。
上一年度已提交的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申請書仍然有效,今年新參加發電權交易的市場成員,請于9月18日前將《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申請書》(一式八份)提交至遼寧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申請書范本及發電權交易協議范本詳見附件。
遼寧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1日
遼寧省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申請有關規定
一、 申請內容
第一條 遼寧省燃煤發電機組根據實際發電運營狀況,按照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自愿申請參加遼寧省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活動。
第二條 申請參加遼寧省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的企業,應按照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發電權出讓(受讓)行為,并按照辦法之規定進行電量及電費結算。
第三條 參加遼寧省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包括在遼寧電網交易平臺上達成的,對政府下達的年度電量計劃指標、市場各類中標電量進行的撮合交易及經交易平臺認定的雙邊交易。按辦法規定在遼寧電網交易平臺上公布的交易電量及價格等有關信息,與本申請內容同樣表示企業真實意愿,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經批準參與遼寧省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的發電企業,有權通過電網交易平臺與其他發電企業達成委托發電協議,同時認可交易平臺的發布結果,并按交易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電量結算及電費支付等。
第五條 發電權轉移后,受讓方應依據交易管理辦法有關內容,按照遼寧省電力公司下達的電能計劃組織委托發電的生產,并對由于該委托發電生產帶來的安全及其它情況負責,發電權對應的基本輔助服務、有償輔助服務等權利與義務一并轉移,在此過程中接受電力監管機構的監督。
第六條 交易雙方有義務對發電權交易內容保密。
三、發電權有償替代交易的終止
第七條 發電權交易一經簽字生效后,除遇不可抗力外,未經遼寧省工信委批準,不得隨意終止履行協議。
第八條 如有充分證據證明確實無法履行協議,應提前一個月向遼寧省工信委、東北能監局、遼寧省電力公司及有關各方通報情況,并經省工信委批準后,可終止履行交易。
第九條 如因電網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經省工信委批準,本協議可終終止履行。
四、其他事項
第十條 申請有效期為:自簽字之日起一年。
第十一條 本申請共8份,企業存檔2份,省工信委、東北能監局、省電力公司各備案2份。
第十二條 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發生糾紛,由省工信委或其指定機構協商解決。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