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電力交易指導意見發布:增加新交易品種
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2018年四川電力交易指導意見》的通知,通知明確了2018年四川市場交易品種,包括電力直接交易、跨...
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2018年四川電力交易指導意見》的通知,通知明確了2018年四川市場交易品種,包括電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區交易(含跨區域省間富余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富余電量增量交易、豐水期居民生活電能替代采購交易、發電側合同電量轉讓交易、偏差電量調整交易和輔助服務交易等。
在偏差考核方面:市場電力用戶、售電公司和躉售區電網企業正偏差考核閾值K1=8,負偏差免考核限值4%。
在超用電量考核費用方面,根據交易品種進行區分,其中常規直接交易電量8%以內的超用電量按市場電力用戶合同加權均價結算,免于支付偏差考核費用;8%以上則需要按系統上調電量補償單價、月度(周)增量直接交易最高限價(按常規直接水火比例折算后的加權均價)中較高價格折算。
電能替代交易電量8%以內(上同),超8%則按照當月水電省內優先發電計劃加權平均價結算。
少用電量4%以內免支付考核費用,4%以上則按照系統下調電量補償單價支付(如未調用,按含輸配電價的合同加權均價10%支付考核費用)。
詳情如下:
責任編輯:李鑫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