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西電網輸配電價執行有關事宜發布:第一監管周期延長至2019年
內蒙古發改委發布《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蒙西電網輸配電價執行有關事宜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17〕1628號》,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內蒙古發改委發布《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蒙西電網輸配電價執行有關事宜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17〕1628號》,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的統一部署,經自治區政府同意,決定將蒙西電網輸配電價第一監管周期延長至2019年,輸配電價總水平不變。
調整內容為:在保持第一監管周期輸配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調整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水平,將輸配電價與電力交易有機銜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愿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電網企業按照調整后的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執行政府規定的電價。原文如下: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蒙西電網輸配電價執行有關事宜的通知內發改價字〔2017〕1628號》
有關盟市發展改革委,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的統一部署,經自治區政府同意,決定將蒙西電網輸配電價第一監管周期延長至2019年,輸配電價總水平不變。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保持第一監管周期輸配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調整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水平,將輸配電價與電力交易有機銜接。
二、參與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由用戶或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通過自愿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電網企業按照調整后的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參與電力市場的用戶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含線損和交叉補貼)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未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執行政府規定的電價。
三、結合自治區工業經濟發展需要,對蒙西地區年度用電量達到一定規模的工業企業實施倒階梯輸配電價(見附表)。在附表對應的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水平上,按照年度實際用電量即全年抄見電量(以下簡稱年用電量)超額累進下調輸配電價。以年用電量1億千瓦時為起點,年用電量在1億千瓦時以內的執行目錄輸配電價;1-5億千瓦時之間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0.5分;5-10億千瓦時之間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分;10-20億千瓦時之間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分;20-30億千瓦時之間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5分;30億千瓦時以上輸配電價每千瓦時降低3分。
四、內政發〔2016〕61號文件確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按照大工業子目錄輸配電價執行,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及以下的執行110千伏輸配電價,220千伏及以上執行相應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基本電費折算3.39分,減免留給電網公司的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
五、云計算產業按照220千伏及以上大工業子目錄輸配電價執行,基本電費折算3.39分,減免留給電網公司的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
六、同一供電營業區域內,不同社會信用代碼的獨立電力用戶不可通過重組、改造、變更等方式合并電量執行倒階梯輸配電價;同一社會信用代碼、不同行業的電力用戶不可合并電量執行倒階梯輸配電價。
七、研究制定以輸配電距離為基礎的節點輸配電價機制,引導新增負荷向電源點集中,優化蒙西電網網架結構。
八、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有關盟市價格主管部門、電力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本通知規定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動態關注倒階梯輸配電價實施情況,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委。
此通知
附:2018-2019年蒙西電網輸配電價表
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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