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電力交易中心關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納配額交易前數據公布的通知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807號)、《關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807號)、《關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新發改能源〔2022〕587號)文件要求,我公司開展了新疆范圍內可再生能源消納配額數據收集、統計及公示工作,根據公示期間梳理的有關反饋情況,已將完成情況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兵團發展改革委及國家能源局新疆監管辦。在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納配額交易前,我中心將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納配額數據再次予以公布(詳見附件1、附件2),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關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新發改能源〔2022〕587號)文件,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納配額交易限額按照總量25.9%、非水14.5%對考核責任主體進行控制。依據文件中“對孤網運行企業、自備電廠企業及其他能效水平低、污染大的大工業用電企業,2022年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在最低值14.5%、激勵值15.9%水平上,均上浮5個百分點”。需各考核責任主體核查是否屬于其他能效水平低、污染大的大工業用電企業,售電公司需核查2022年代理零售用戶是否屬于上述范圍,若確實存在符合上述范圍的企業,請于7月6日12:00點前向我中心反饋具體名單,反饋郵箱地址xjdljyfk@163.com,對應用戶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需依照文件上浮5個百分點,逾期未反饋名單本次交易限額不考慮。
業務人員聯系電話: 0991-2926342、0991-2911451
責任編輯:葉雨田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階梯電價和分時電價有什么區別?看完這篇就懂了
2023-05-15階梯電價和分時電價 -
負電價連續22個小時對市場主體影響幾何?
2023-05-06負電價 -
參與“需求響應”收益知多少?——實例解讀《四川電力需求側市場化響應實施方案》
2023-04-23電力需求側市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