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開展2018年8月市內市場化交易電量轉讓交易
重慶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fā)布了《2018年8月重慶市內市場化交易電量轉讓交易公告(2018年z-7-1號)》,本次交易采取雙邊方式組織,7月31日9:00-12:00,轉讓方登錄重慶電力交易中心交易平臺申報轉讓、返還電量。受讓方對轉讓方填報意向進行確認。詳情如下:
2018年8月重慶市內市場化交易電量轉讓交易公告(2018年z-7-1號)
依據(jù)《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guī)則(暫行)》(發(fā)改能源〔2016〕2784號)以及《華中區(qū)域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暫行)》(華中監(jiān)能市場〔2017〕272號),經(jīng)轉受雙方自愿協(xié)商一致,現(xiàn)組織開展2018年8月重慶市內市場化交易電量轉讓交易,有關事項如下:
一、交易主體
1. 轉讓方:重慶部分在運火電機組(名單見附件)。
2. 受讓方:符合《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guī)則(暫行)》(發(fā)改能源〔2016〕2784 號)準入條件,與轉讓方達成一致的統(tǒng)調公用火力發(fā)電機組(名單見附件)。
二、交易時間
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交易價格
本次交易按照雙方簽訂的市場化交易電量轉讓協(xié)議結算。
五、交易方式
1. 本次交易采取雙邊方式組織。轉讓方和受讓方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電力交易平臺提交交易意向。轉讓方先登錄電力交易平臺申報電量,受讓方隨后進行確認,雙邊交易申報有效時間以受讓方確認時間為準。轉讓方申報轉讓、返還電量,單位為兆瓦時,數(shù)據(jù)為10兆瓦時的整數(shù)倍,每個轉讓方申報電量不得超過標的電量。若申報總電量超過標的電量,則按等比例出清得到交易結果。
2.受讓方確認后,經(jīng)電量校核后的有效申報結果按照等比例出清交易原則成交,形成無約束交易結果;無約束交易結果經(jīng)安全校核后,形成有約束交易結果并發(fā)布。
六、交易結算
由重慶電力交易中心提供結算服務,按雙方簽訂的市場化交易電量互保轉讓協(xié)議執(zhí)行。
七、其他事宜
1.本交易公告僅限于參與此次交易的市場主體獲悉。對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內容,其他個人或組織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轉載、轉帖或發(fā)布,重慶市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交易時間內,若遇電價政策調整,按國家有關文件要求執(zhí)行。
八、交易時間安排
1. 7月31日9:00-12:00,轉讓方登錄重慶電力交易中心交易平臺(https://pmos.cq.sgcc.com.cn),申報轉讓、返還電量。受讓方對轉讓方填報意向進行確認。
3.7月31日14:00前,重慶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電量校核。
4.7月31日14:00-16:00,重慶電力調度機構完成安全校核。
6.7月31日16:00后,重慶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發(fā)布有約束交易結果。
九、聯(lián)系方式
重慶市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趙志強 (交易方式咨詢) 023-63680559
易家波(交易平臺數(shù)據(jù)填報咨詢) 028-68680535
重慶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轉讓方和受讓方名單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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