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電價兩連降!兩批次共降低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單一制電價及輸配電價5.62/千瓦時
山東省物價局日前發布了《山東省物價局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山東電網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單一制電價及輸配電價,7月1日起每千瓦時降低0.0276元(含稅,下同),9月1日起再降低0.0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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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物價局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魯價格一發〔2018〕112號
各市物價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目標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利用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053號)、《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8〕1191號)文件規定,經省政府同意,現將我省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山東電網工商業及其它用電單一制電價及輸配電價,7月1日起每千瓦時降低0.0276元(含稅,下同),9月1日起再降低0.0286元。調整后標準詳見附件1、附件2。
二、降低部分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
進一步推進上網側同網同價改革,省內燃煤發電機組現行電價高于燃煤標桿電價0.011元及以上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降低0.011元;高于燃煤標桿電價0.011元以下的,降至燃煤標桿電價。調整后標準詳見附件3。
三、降低政府性基金附加標準
(一)我省隨電價征收的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標準,降至每千瓦時0.0039元。
(二)按照輸配電價改革相關要求,將每千瓦時0.02元的農網還貸資金并入電價。
四、明確自備電廠企業政策性交叉補貼標準
自備電廠企業政策性交叉補貼繳納標準為每千瓦時0.1016元,繳納金額按自發自用電量計算。2018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政策性交叉補貼標準暫按每千瓦時0.05元執行。
完善自備電廠有關價格政策,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標準、農網還貸資金并入電價、明確自備電廠企業政策性交叉補貼標準自7月1日起執行;降低省內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自9月1日起執行。請電網企業及時做好相關電力用戶電費清算工作。
(二)為規范電價管理,我省銷售電價表自9月1日起調整為“尖峰平谷電價表”。相關轉供電單位要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價辦發〔2018〕103號)規定,于9月30日前將“預購電”電價標準調整到不高于每千瓦時1.0014元(現行工商業單一制電價不滿1千伏電壓等級高峰時段電度電價)。后期高峰電價調整時,“預購電”電價標準根據魯價辦發〔2018〕103號文件規定相應調整。
(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確保電價政策落實到位。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報告。
附件:1.山東省電網銷售電價表、山東省電網輸配電價表(2018年7月1日-8月31日)
2.山東省電網銷售電價表、山東省電網輸配電價表(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3.山東省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表(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山東省物價局
2018年9月12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