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降電價!吉林一般工商業電價和輸配電價降4.78分/千瓦時
吉林省物價局日前發布了《關于第四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吉省價格〔2018〕157號)》,降低吉林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的目錄電價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4.78分錢,躉售電價相應調整。
詳情如下:
關于第四批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吉省價格〔2018〕157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各縣(市)物價局(發展改革委、局)、價格監督檢查局,國網省電力有限公司、省地方水電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部署和有關要求,經請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政府同意,決定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電價,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我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的目錄電價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4.78分錢,躉售電價相應調整。(分電壓等級電價標準詳見附件)
二、以上電價政策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及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主動服務企業,確保本通知規定的各項政策及時得到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附件:1.吉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
2.吉林省電網躉售電價表
3.2017-2019年吉林電網輸配電價表
吉林省物價局
2018年8月24日
注:1.上表所列價格,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23分錢。
2.農業排灌、抗災救災用電,按上表所列相應分類電價降低2分錢(農網還貸資金)執行。
3.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49分錢。
4.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余各類用電1.9分錢。
5.大工業用電、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農業生產用電執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
6.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范圍為吉林省境內“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第一檔為年用電量2040度以內(月用電量170度以內),保持現行電價水平不變,為每度0.525元;第二檔為年用電2041—3120度之間的電量(月用電量171—260度之間電量),電價水平每度提高0.05元,為每度0.575元;第三檔為年用電量3121度(月用電量261度)及以上,電價水平每度提高0.30元,為每度0.825元。
注:1.上表所列價格,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0.23分錢。
2.農業排灌、抗災救災用電,按上表所列相應分類電價降低2分錢(農網還貸資金)執行。
3.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資金0.49分錢。
4.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余各類用電1.9分錢。
5.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對其所屬全資農電公司不適用此表。
注:1、表中電價含增值稅、線損及交叉補貼,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輸配電價水平按上表執行,并按規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體征
收標準以現行目錄銷售電價表中征收標準為準。其他電力用戶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3、2017-2019年國網吉林省電力公司綜合線損率按7.50%計算,實際運行中線損率超過7.50 %帶來的風險由國網吉林省電力
責任編輯:仁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