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關于完善環保電價申報執行程序的通知
日前,山東省物價局發布關于完善環保電價申報執行程序的通知
日前,山東省物價局發布關于完善環保電價申報執行程序的通知,全文如下:
山東省物價局關于完善環保電價申報執行程序的通知
魯價格一發〔2018〕101號
各市物價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
為深入推進價格“放管服”改革,發揮價格杠桿在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中的激勵和約束作用,根據《山東省物價局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燃煤發電機組環保設施自主驗收后環保電價執行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價格一發〔2018〕59號)規定,決定進一步完善環保電價申請程序?,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魯價格一發〔2018〕59號文件要求,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填報《企業環保電價申報材料審核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以正式文件上報省物價局。省局根據上報情況,函告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執行環保電價。
企業申報材料由各市留存歸檔,以備抽查。后經發現企業申報資料不實的,扣減已經下達的環保電價補貼。
二、本通知印發前,已經申報但尚未批復環保電價的機組,請有關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補充上報《企業環保電價申報材料審核情況匯總表》。
三、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上報省物價局。
附件:企業環保電價申報材料審核情況匯總表
山東省物價局
2018年8月2日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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