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有關政策問答:2018年多年雙邊交易規模不超過391億千瓦時
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有關政策問答》,指出:經測算,2018年多年雙邊交易規模不超過391億千瓦時。2018年年度雙邊...
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日前發布《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有關政策問答》,指出:
經測算,2018年多年雙邊交易規模不超過391億千瓦時。2018年年度雙邊交易規模為2018年雙邊交易規模(450億千瓦時)減去2018年多年雙邊交易規模,應不低于59億千瓦時。
2018年多年雙邊交易意向和年度雙邊交易意向書是在規定時間內同時申報,交易出清是分開處理,互不參與。市場主體參與多年雙邊交易后未成交的電量,不能再參與年度雙邊交易,只能根據規定參與后續的集中交易。
按照規定,參與2018年多年雙邊交易的一級用戶2017年用電量和售電公司代理的二級用戶2017年總用電量須在6億千瓦時及以上。2017年已執行且在有效期內的多年雙邊交易意向書,其2018年雙邊交易意向電量調整幅度原則上不得超過15%,
原文如下:
《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有關政策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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