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電力市場亟待重塑
生產、輸送和消費更多的綠色電力,讓用戶享受到安全可靠、質優價廉的電力產品和服務,應該就是我們加快建設區域電力市場的最大公約數。圍繞
近年來,嚴重制約我國電力發展質量的“三棄”問題,其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區域范圍資源優化配置的平臺支撐。就此,2018年1月24日,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在國家能源局2017年度相關能源情況新聞發布會上提出,下一步將深入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推動現貨電力市場交易試點,開展跨省區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加快推動輔助服務市場建設,以市場化方式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利用。
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實踐
為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2015年3月,以中發9號文為標志,我國啟動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提出建立全國電力市場體系,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讓市場在電力資源的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隨后,在《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更進一步明確了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路徑。
兩年多來,電力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目前,全國已經成立了32家省級電力交易中心和北京、廣州兩家國家級電力交易中心,全國電力交易機構聯盟也已于2017年11月在北京成立。首批8個電力現在貨市場建設、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第二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共89個項目)等試點工作 相繼啟動。
據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布的《2017年1-9月全國電力市場交易信息分析》報告顯示,2017年1-9月,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所屬電網企業銷售電量合計為37079億千瓦時,市場化交易電量合計為11621千瓦(不含發電權轉讓),其中各省內市場交易電量8370億千瓦,省間(含跨區)市場交易電量合計3251億千瓦時,省間交易電量占整個市場化交易電量的27.97%。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人向記者介紹,2017年,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堅持定規則、搭平臺、引主體,基本構建起了南方區域跨省跨區電力市場的“四梁八柱”?!赌戏絽^域跨區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經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審批后,于2017年6月正式印發執行。該《規則》是全國首個跨區跨省月度電力交易規則,明確了南方區域跨區跨省的市場交易主體范圍,設計了協議交易、發電合同轉讓交易、集中競價交易以及掛牌交易四個交易品種及交易規則,規范了交易組織、安全校核以及交易計量、結算處理、交易收費等市場運行基本事項。2017年,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織跨區跨省市場化交易267.7億千瓦時。其中,雙邊協商交易159.7億千瓦時;月度富余電能增量掛牌交易101.3億千瓦時;云貴水火電置換交易6.2億千瓦時;發電合同轉讓交易0.49億千瓦時。經過反復溝通協商,推動廣東49家發電企業、云南16家發電企業進入跨區跨省市場。
南方區域電力市場雖然有了非常大的突破,但是這位負責人坦言,做省間電力市場化交易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其涉及到省間利益的協調和市場主體訴求的平衡,以及當時的頂層設計和基本的機制不支持。云南、貴州雖然都同意做區域市場,但是將電量分解到電廠卻落實不下去,協調政府和市場主體的意愿很困難。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南方能監辦牽頭協調起來也都是困難重重,電力交易中心只是個平臺,協調各方利益就更為困難。
從客觀上來說,云南和貴州愿意把售電側放開,云南面臨清潔能源消納的困難和壓力,不放開,電賣不出去,倒逼了云南放開市場主體,但是如果沒有規則的統一,富余電量還是走不出來。目前看雖然和理想的電力市場還有差距,但是2017年走到這一步,已是實屬不易。盡管南方區域交易電量跟需求還有差距,也不全是廣東不愿交易,云南也需要轉變觀念?,F在云南看到了市場對其消納清潔能源的優勢,觀念上有了轉變。
曾有專家指出,現在還有很多交易品種和交易規則還不完善。這位負責人認為,我們也不能只就市場談市場,省為實體的行政力量很現實。過去一年多來,南方區域開展省間電力交易也確實暴露出了“市場規則缺乏統籌、市場尚未完全放開、交易平臺需要整合優化、業務協同有待強化”等一系列問題。但各方要找到利益共同點才能推動,跳開現實是實現不了的。起步要一步步走,事情要一件件做。目前,有關方面正在制定南方區域市場的規劃和完善《跨省跨區中長期交易規則》,這也需要我們用發展和歷史的眼光來審視。
區域電力市場是省間壁壘存續期資源優化配置最有效的補充
2017年,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月度省間市場化交易產品中的集中競價交易,因為沒有一家用戶進入而落空,大家把矛頭都指向了廣東用戶沒有進入到省間交易市場。
對此,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人認為,當前客觀存在的省間壁壘是各地經濟發展不在一個水平所導致,歐美等西方國家也有同樣的情況。政府在放開市場的時候有自己的立場和考量,不能簡單地歸結為阻礙市場化建設。廣東在推動市場化建設是非常堅定的,市場意識也很強,廣東省內電力市場也非常規范。凡是能交給市場的,政府都沒有干預。只是在直接競價交易上還有一些疑慮和顧慮,現在通道就這么多,即便實行直接競價,也不會有太多的成交量?,F在包括掛牌,發電權轉讓、水火置換等交易都已經放開了。
市場不是一下就能做到位的,也是分步實施、積極融合的,現在云南16家發電廠已經進來了,其實用戶也是間接參與的,省間市場也間接得到了一些利益。西部清潔能源在價格上的優勢,目前是通過省間的分配機制分配給省內發電企業,因為發電廠為西部清潔能源讓出了發電空間,所以利益拿出來給發電企業,沒有到用戶,利益的分配肯定會影響到省內發電企業在省內交易的報價策略和市場策略。間接影響到用戶側,用戶側也受益。所以說直接受益的是省內非市場用戶,間接受益的是市場用戶。如果發電企業沒有利益分配,報價可能就不是現在這樣的策略?,F在之所以沒有著急推直接交易,目前省間還是云南和廣東,清潔消納并不取決于用戶有沒有參與進來,而是協議外的通道富余能力。當前通道富余能力就只有100~200億千瓦時,268億千瓦時已是超額完成。用戶進來以后,汛期通道是滿的,對于消納富余水電沒有太多的幫助,枯期廣東的報價也沒有什么優勢,云南沒有棄水壓力時在省內的價格還是比較高的,所以送到廣東后也沒有價格優勢了,目前用戶進來意義也不大。市場上形成的豐枯電價和北歐挪威的水電交易價格很類似。
要實現省間的資源優化配置還需要很多先決條件,一是物理潮流要可實現,二是從省間壁壘來看,政府對省內的經濟和企業負有責任,也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這就是省間壁壘?,F在268億千瓦時的市場化交易電量是賣給了廣東非市場用戶,由廣東的非市場用戶來承擔電費,在更理想的市場下,市場電要賣給廣東的市場用戶。其實廣東用戶購買綠電的意愿也很強烈,因為現在很多出口產品對生產用電中綠電比例有要求,國家方針和政策也是鼓勵綠色用能的,但是這需要一個過程。現在是非市場用戶來承擔這部分清潔能源,以后再慢慢過渡和推進。
就“省間壁壘”,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劉紀鵬認為,其既有國家法律政策上的因素,也有行業自身發展中的因素。當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委托代理關系和財權、事權劃分的客觀存在,以及多年來部分地方政府信用機制的缺失,導致受端地方政府對經濟發展預期和電力供應不確定性的擔憂。還有就是,一段時間以來,在電力資源配置中起基礎作用的調度控制區,不是省與省之間不斷融合變大,而是呈分割變小之勢,進一步鞏固了省為實體的電力發展格局,也就進一步加強了省級政府在電力發展中的主導權。
在業內專家谷峰看來,現有“省間壁壘”有制度上的合理性。目前,電力和電量的平衡是按照省來平衡,電力系統“買單者”基本是省內電力用戶。即便是“西電東送”的國家指令性計劃,也不能保證“剛性執行”,僅從基于電力安全的角度出發,適度的保護既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另外,在部分地區電力仍然被視作是宏觀調控手段,這完全抹殺了電力的商品性。因此,要想消除電力的省間壁壘,必須要放棄電力作為宏觀調控手段的作用。
谷峰還認為,我們對“省間壁壘”也要一分為二地看,因為價格造成的“省間壁壘”是符合市場規律的。目前,標桿電價變成了受電地區最貴的電價,相應緊跟受電地區標桿電價的外來電(倒推定價方式),就顯示不出價格優勢。此外,我國尚未建立環保成本計入發電成本的機制,無法量化接受外來清潔能源的環境紅利。從這個角度看,如果受電地區的用戶和電力企業都持保留態度,所謂省間壁壘更應該理解為就是市場主體的意愿。
長沙理工大學葉澤教授指出,充分的市場機制是解決省間壁壘的有效途徑。因為有省間壁壘,所以不搞市場或者搞不好市場,這個邏輯事實上不成立。只要市場機制充分發作用,省間壁壘就可以有效解決,因為省間壁壘的核心是利益矛盾,而市場機制天然就是解決利益矛盾的。
我們沒有必要把區域電力市場與省間壁壘完全對立起來。當前,在“省間壁壘”存續的國情下,先期建設完善省級電力市場,首先在省域范圍內實現優化配置電力資源,在此基礎上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建設,進一步提高資源優化配置的效率和效益,無疑是一條切實可行的路徑。
我們研究分析省間壁壘,目的是將“省間壁壘”的局限性及弊病降到最小程度,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建設區域電力市場正好彌補省間壁壘存續期的種種弊端。也就是說,區域電力市場不在于交易量的大小,而在于客觀實際的需要和區域范圍內優化配置資源的功能是否得到體現。因此,區域電力市場建設要與區域內特征性實際情況相結合,真實反映區域基本特征。
“立法推動、政府主導、企業協同”
三位一體重塑區域電力市場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國統一電力市場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市場的發育和市場體系的完善是一個漸進過程,其中應該有一個過渡模式與目標模式相銜接,建立若干個跨行政區、開放性的區域市場,是形成全國大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
無論是從國家頂層設計還是從電力發展現狀看,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已經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但如何又快又好推進區域電力市場建設,以免重蹈東北區域電力市場試點覆轍,是當前我國電力改革與發展必須解決好的問題。
粵電集團市場部主任丁鷹劍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指出,我國的改革開放已步入了深水區,國家經濟體量已與改革之初不可同日而語,經濟發展特征已由高速發展轉向了高質量發展,已經跨過了“摸著石頭過河”的階段。從10多年前東北試點失敗的經驗以及近年來的電力市場交易實踐來看,建設區域電力市場首要任務是進一步完善國家頂層設計,要以最小的改革成本收獲最大的改革成效?,F在電力市場建設中暴露出來的諸如“省間壁壘”、“政出多門”、“規則多變”、“價格倒掛”等一系列問題,其實質在于真正體現國家意志的系統性頂層設計依然缺失。在建立健全電力市場機制建設時,我們要更加注重發揮區域優勢,更加注重省間利益分配機制建設,在保留各地優先發購電計劃的前提下,充分放開市場主體的選擇權。建設區域電力市場,需要立法先行,及時修改完善《電力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法律法規的方式明確區域電力市場建設主體及其邊界。此外,市場交易規則的起草制定修改及電力市場交易管委會組建等,也應該是通過法律明確授權由專門的組織機構來完成。
目前區域市場建設滯后已經明顯制約了我國電力市場的建設和清潔能源消納。就此,中電聯行業發展與環境資源部副主任薛靜建議,2018年應盡快啟動區域市場建設方案及試點,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應借力區域能源電力監管機構,聯合區域內各省級政府,依托區域電力調度機構,建立協調聯絡機制,由國家層面的政府職能部門主導制定相關的政策和規則,調動區域各方參與的積極性,不斷完善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她還特別強調,根據各區域電力發展的現實需要,可先期建設西北、華北及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待條件進一步成熟后再建其他區域電力市場。
電力企業作為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主體,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及電力交易機構之間加強工作協同也非常重要。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人表示,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將在2017年運行基礎之上,進一步總結完善,更加完善對市場主體的宣貫,增加交易品種,積極開展現貨電力市場交易試點,進一步豐富交易內容,提高市場的組織和運行效率。2017年的規則是月度規則,2018年將改為《跨省跨區中長期交易規則》,增加了年度雙邊協商、發電合同轉讓等交易品種,月度的交易組織方式,以前是集中競價,現在是連續掛牌交易,還有保底消納,對結算、安全校核、偏差考核和信息發布進行了更加詳細的規定。此外,現在南方市場省間和省內的結合很緊密,在省內的交易品種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需要進一步加強各交易機構之間的協同,促進兩級電力市場有序銜接、規范發展。
這位負責人建議,當前要按照有利于消除清潔能源省間價格壁壘、有利于購電市場培育、有利于激勵受電省區消納積極性、提高資源跨省區優化配置力度等原則核定省間輸配電價。電力現貨市場的試點應以安全為核心,調度機構和交易機構按照職責共同組織現貨市場交易。區域現貨市場由國家級或區域級電力交易中心、電力調度機構主導,按照“整體規劃、統一規則、統一平臺”的原則建設,充分考慮區域電網和省級電網基礎條件,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穩妥起步,分市場培育,市場融合階段穩妥推進。
加快建立區域電力市場,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電力資源,既是我國能源資源與電力負荷呈逆向分布的客觀需要,又是提高我國能源電力系統整體效率、建設現代綜合能源體系的重要平臺,還是實現電力用戶、售電公司、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及政府多方共贏的有效途徑。特別是在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的當下,我國正從電力大國邁向電力強國的進程中,電力供應由長期偏緊轉為總體寬松的大好形勢下,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創造了千載難逢的機會。我們沒有理由錯失這個歷史機遇期,通過“立法推動、政府主導、企業協同”三位一體,重塑我國區域電力市場。
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帆風順,也往往是在爭議中前行。不同的市場主體都有各自訴求,新規則的制定只能是尋求最大公約數。在采訪中,廣東番禺一家年用電量超10億千瓦時的上市公司負責人專門給本刊發來書面回復,迫切希望今后能在電力市場里買到更多的綠色電力,給記者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
生產、輸送和消費更多的綠色電力,讓用戶享受到安全可靠、質優價廉的電力產品和服務,應該就是我們加快建設區域電力市場的最大公約數。圍繞這個目標,不管面臨多大的困難,我們都應在發展中堅持改革,以改革促發展,用改革的思路解決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建立一個綠色低碳、節能減排和更加安全可靠、實現綜合資源優化配置的新型電力治理體系,推動我國順應現代能源大勢的電力生產、消費及技術結構整體轉型,最終實現能源“四個革命”。
本文刊載于《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18年1期
原標題:重塑區域電力市場
責任編輯:lixin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本站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
我要收藏
個贊
-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關于發布2018年4月云南送廣東月度增量掛牌交易結果的通知
2018-04-12西電東送 -
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關于開展2018年4月云南送廣東月度增量掛牌交易的通知
2018-04-12西電東送 -
廣西電力交易中心關于開展2018年5月份集中競價需求電量申報的通知
2018-04-12廣西
-
云南公布2022年電力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
2021-12-222022年電力交易服務費 -
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公示1家售電公司注冊信息變更有關情況
2020-10-30售電公司,電力市場,北京電力交易中心 -
重慶零售側掛牌交易操作辦法征求意見稿:采用“雙掛雙摘”模式
-
廣西電力市場2021年5月月度競價交易價格環比上漲近9分 首次出現……
2021-04-26廣西電力市場 -
【重磅披露】國家電網前三季凈利不足200億,同比降幅仍超50%?。ǜ絿W利潤表)
2020-11-03國家電網,毛偉明,電改 -
14起典型電力事故案例分析,電力人必看!
2020-11-02典型電力事故,案例分析,電力
-
售電必備技巧:電力營銷、風險規避、交易和運營策略
2020-10-21電力交易,電價,售電研討會 -
全國售電市場發展趨勢及售電公司盈利模式
2020-10-20售電,售電公司,售電研討會 -
售電|售電市場絞殺激烈,售電公司該如何度過售電寒冬?
2020-10-16售電,寒冬,電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