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發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長李向幸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記者27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自治區能源局原局長李向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記者27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自治區能源局原局長李向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日前,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批準,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自治區能源局原局長李向幸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經查,李向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對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分別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李向幸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缺失,目無黨紀國法,心無敬畏,缺少自我約束,行無所止,表面積極上進,背后違規逾矩,腐化墮落,違紀違法行為隱藏較深,且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知止,并涉嫌違法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監委委務會議審議并報自治區黨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向幸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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