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不在撒胡椒”
5月25日,工信部網站公示了2017年和2016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清算審核信息。審核數據顯示,2017年新能源汽車企業應獲補貼資金66.41億元,共161667輛車可領取補貼。與企業申報情況對比,有三成補貼申請遭到核減,不能領取補貼。補貼申請的通過率較上一年大幅下降。
根據此次工信部公示的《關于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的報告》,2016年新能源汽車企業申報推廣數為51016輛,企業申請補貼資金為12463億元。最終專家組核定推廣數為50208輛,應清算補助資金123.31億元。
此次公布的2016年數據僅為當年部分數據,2017年工信部還分三批公示了2016年度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審核情況。四批次合計核準新能源汽車263995輛,核準補貼金額381億,各批次補貼申請的通過率均在90%以上。
結合歷次公示信息計算,截至目前,工信部核準了2016、2017年度共447億補貼資金,惠及42.57萬輛新能源汽車。
公示信息中備注了各車型補貼核減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包括未接入國家監管平臺、國家監管平臺數據核算里程不符合要求、電池組型號及生產企業與推薦目錄參數不致等。
國家監管平臺是指電動車輛國家工程實驗室(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管理平臺),該平臺從2017年開始運營。
根據新能源汽車準入方面的規定,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建立新能源汽車產品運行安全狀態監測平臺,對已銷售的全部新能源汽車產品的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并與國家新能源汽車監管平臺對接。
此次資金清算申報對新能源汽車行駛里程的要求是2 萬公里,除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含環衛車)、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民航機場場內車輛外,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累計行駛里程均應達到此要求。在2018年之前,申請補貼的運營里程門檻為3萬公里。
根據此次公示,2017年度幾乎所有車企的申報均有不同程度核減,其中34家車企的申報全部被核減,補貼一分未得。例如河北御捷車業有限公司,2017年申報4039輛,由于未接入國家平臺,4039輛全部核減。而在2016年,這家公司只有一輛新能源汽車被核減,原因是電池組總能量、電機額定功率與公告不一致。
此外,上汽通用五菱、上汽集團、湖南江南汽車制造有限公司星沙制造廠、海馬汽車、吉利汽車、長安汽車、奇瑞汽車、安凱汽車、北汽、江鈴控股、云度新能源、長城汽車在2017年度均有超過2000輛申報車輛被核減。
自騙補事件以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數次收緊,而且審核越發嚴格,由事前撥付改為事后清算,并增加車輛行駛里程與補貼掛鉤的考核條件。與此同時,主管部門開始建立新能源汽車運行實時監測機制,完善中央、地方、企業三級監測平臺,加強車輛使用情況的考核。
按照今年出臺的補貼政策,新能源乘用車補貼劃分為五檔,與之前相比,壓低低續航里程車型補貼,調高高續航里程車型補貼,新能源客車及新能源專用車補貼標準也進一步下調,但氫燃料電池補貼力度不變。到2020年,中國新能源汽車補貼將全部取消。
責任編輯:售電小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