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下調,讓利空間全部用于一般工商業電價
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實施三項增值稅改革措施,主要為適度降低稅率水平,將
3月2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深化增值稅改革的措施。決定從2018年5月1日起,實施三項增值稅改革措施,主要為適度降低稅率水平,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調減至16%。
5月16日上午,國家發改委舉行新聞發布會表示:結合增值稅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對電網企業實施留抵退稅政策,再次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涉及降價金額約216億元,可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2.16分,此項降價措施自5月1日起執行。至此,累計降幅約7%。
政策詳情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任務目標。此前,我們已經推出第一批措施,從4月1日開始執行,涉及降價金額430億元,可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4.3分,絕大多數價格主管部門已印發落實文件,電網企業也按規定嚴格執行。
在發改委5月15日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調整相應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稱,電力行業增值稅稅率由17%調整到16%后,含稅輸配電價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標準降低、期末留抵稅額一次性退返等騰出的電價空間,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
責任編輯:仁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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