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向垃圾焚燒產業補貼亂象宣戰 成員國逐步停止向焚燒廠發放補貼
在歐洲,垃圾焚燒產業濫用補貼的現象十分普遍,而發生在畢爾巴鄂的鬧劇則只是亂象的一瞥而已。
畢爾巴鄂市的Zabalgarbi 焚燒廠
畢爾巴鄂市的Zabalgarbi焚燒廠使用化石源廢物(即用不可再生的化石資源生產的產品,在廢棄后變成的廢物,比如塑料)作為燃料,為該市提供電力和熱蒸汽,每年都會收到多達2000萬歐元的補貼。情況在2005年11月到2007年4月間更為糟糕:在這17個月中,焚燒爐出現了嚴重的故障,無法通過焚燒回收廢物中的能量,但該廠還是能夠出售電力,總共因此獲利900萬歐元。曾經有獨立調查報告指出,在該廠出產的電力中,有37%是焚燒混合廢物產生的,有超過60%是用天然氣作為燃料生產的,因此只有不到20%可以算作可再生能源,但這卻并沒有妨礙其持續不斷地獲得可再生能源補貼。
歐盟補貼亂象的癥結何在?
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建立了一套框架標準,讓成員國自行決定是否向可再生能源提供補貼。根據該指令,“可再生能源”涵蓋范圍很廣,其中包括“生物質”,即可生物降解的各類產品、廢物、殘余物,以及工業和城市固廢中可生物降解的部分。不幸的是,計算城市固廢中可生物降解組分比例的規則不僅不具透明度,而且也有些武斷。由于廢物焚燒產業都是自查自糾的,所以說沒有人能夠回答焚燒廠的燃料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規定的廢物。
不僅如此,從物流角度和技術角度來看,想要確定焚燒廠的燃料中到底有多少是可生物降解廢物,到底有多少是用化石資源生產的產品產生的廢物,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通常情況下,業內都會將此二者的比例默認為1:1。然而,由于城市固廢具有極高的異質性,不同的焚燒廠的具體情況也有很大的差異,所以該比例既不穩定,也不可靠。所以說,許多焚燒發電廠產生的電力雖然號稱是可再生能源,但實際上卻是焚燒不可再生的化石資源(比如廢塑料)所產生的能源,因此不符合歐盟可再生能源的標準。
只要有需求,就一定會有供給。所以說,廢物就這樣成為了商品:在實施焚燒發電補貼之后,許多歐盟國家的混合城市固廢進口量增長了數倍。這樣的變化趨勢形成了惡性循環,導致許多國家的回收利用率變得停滯不前,而原因則正是為焚燒廠提供燃料的需求。目前,歐盟內廢物進口量最大的國家分別為德國、瑞典、荷蘭、愛沙尼亞、比利時,而所有上述國家則均具有極高的焚燒處理能力。
結語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這次對相應條款做出的調整將廢物的分類投放作為切入點,可謂是打蛇打七寸。目前,歐盟在焚燒發電領域存在反常補貼的原因在于,大量混合廢物進入了焚燒廠,導致廢物中有很大一部分(比如塑料)是使用化石原料生產的,令焚燒廠變相地成為了化石燃料的使用者。修訂的條款將廢物的分類投放作為發放焚燒發電補貼的先決條件,就等于在源頭上掐斷了“化石燃料”的來源,讓焚燒真正成為處理城市固廢中有機組分和剩余組分的環保設施。條款生效以后將會取得什么樣的效果,讓我們拭目以待!

責任編輯:電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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