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
二、全國電力供需形勢預測
(一)全社會用電量延續平穩較快增長,全年增速超過2017年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夏季全國大部氣溫偏高,部分地區將出現持續大范圍高溫天氣。綜合考慮宏觀經濟、氣溫、電能替代、上年同期高基數、國際貿易環境、藍天保衛戰和環保安全檢查等因素,預計2018年下半年用電量增速將比上半年有所回落,預計全年全社會用電量增速好于年初預期,超過2017年增長水平。
(二)預計全年新增裝機1.2億千瓦,年底裝機容量達到19億千瓦
預計全年全國新增發電裝機容量1.2億千瓦,其中,預計非化石能源發電新增裝機7300萬千瓦左右,煤電新增裝機略低于4000萬千瓦。年底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9.0億千瓦左右,其中,煤電裝機容量10.2億千瓦,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合計達到7.6億千瓦,比重進一步提高至40%,比2017年底提高1.5個百分點左右。預計電煤供需形勢地區性季節性偏緊,東北地區以及沿海、沿江部分以進口煤為主的電廠高峰期電煤供需形勢可能較為嚴峻。
(三)全國電力供需總體平衡,部分地區迎峰度夏高峰時段電力供需偏緊
受新能源比重持續上升導致部分時段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不足、第三產業和居民生活用電比重持續提高帶動系統峰谷差持續增大、電煤地區性季節性偏緊等多重因素疊加影響,預計全國電力供需總體平衡、部分地區在迎峰度夏高峰時段電力供需偏緊。
分區域看,預計華北區域電力供應緊張,河北南部電網、京津唐和山東電網在迎峰度夏用電高峰期電力供應緊張;華東、華中、南方區域部分省份電力供需偏緊,主要是江蘇、浙江、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廣東等省份在迎峰度夏高峰時段電力供需偏緊;東北、西北區域預計電力供應能力富余。預計全年全國發電設備利用小時3770小時左右,其中,火電設備利用小時4300小時左右。
三、有關建議
下半年,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持續深入推進。時間過半,電力行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兩會”精神任務異常繁重。需切實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做好迎峰度夏電力保障工作,強化發電燃料供應,緩解電力企業經營困境,加快光伏產業轉型升級,修訂“十三五”電力發展規劃,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穩步做好新時代電力工作,更好地滿足人民美好生活用電需求。
(一)落實迎峰度夏工作方案及預案,切實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一是落實相關方案和預案。相關地方及企業應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間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18〕855號),統籌做好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各地區要在科學研判本地迎峰度夏期間供需形勢的基礎上,有效銜接好優先發購電、電力市場化交易、跨省區送受電等各項工作,千方百計提高高峰時段發電供電能力。
二是做好電力穩發穩供。電網企業要科學安排電力系統運行方式,加強電力跨省跨區余缺互濟,優化抽水蓄能等調峰電站運行管理;發電企業要認真分析供需形勢,周密制定燃料采購、運力銜接和儲備計劃,并根據燃料實際消耗情況動態調整優化,確保發電燃料需要;加強設備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機組穩發穩供。
三是加強電力系統運行特性分析和監測。當前經濟結構調整帶來用電負荷峰谷差加大、新能源比重持續上升導致電力系統調峰能力不足,電力系統形態及特征發生重大變化,系統運行的不確定性大大增加,電網企業要加強電力系統運行特性分析,并結合用電負荷特性變化,研究運行方案,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需高度關注云南、貴州等水電大省的火電機組生存和安全運行問題,確保煤電作為備用電源對電力系統的支撐作用。
(二)強化迎峰度夏度冬期間電煤和天然氣供應,切實確保發電燃料可靠供應
一是千方百計增加電煤供應,確保供電供熱用煤安全。晉陜蒙等重點產煤地區要認真落實增產增供備忘錄,加快釋放優質產能,增加有效資源供給確保國內電煤供需平衡;有關部門繼續加強環保、安監、土地、海關等方面協調力度,避免一刀切,加大優質高效礦井的產能釋放和產能置換等相關工作;加強蒙東地區相關煤礦手續完善的協調工作,盡快釋放產能,解決東北備冬儲煤和迎峰度冬時期電煤供應缺口問題,確保東北地區冬季供電供熱用煤。
二是進一步完善中長期合同機制,提高地方煤企和中小煤企中長期合同簽訂比例,并加強監管確保履約到位。繼續發揮中長期合同對電煤價格的穩定器作用,進一步規范中長期合同定價機制,并完善中長期合同監督考核機制,實現監管全過程覆蓋。針對部分地方煤企和中小煤企中長期合同簽訂比例偏低的問題,對問題突出的合同有針對性的開展雙方或多方核查,對重點問題落實監督考核問責機制,提高合同履約比率。
三是完善進口煤政策。進口煤作為我國電煤供應的有力補充,尤其在當前電煤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形勢下,對于全國尤其是沿海地區電煤市場供需平衡、穩定市場價格及預期,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建議保持進口煤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充分發揮優質進口煤的補充供應作用,并對發電企業的直接進口煤炭加快通關速度;加強進口煤政策統籌性,避免因總量控制導致后續備冬儲煤及迎峰度冬期間電煤供應緊張,以及價格劇烈波動。
四是加強重點區域電煤供應和運力保障,并出臺措施建立電煤儲備基地。對京津冀、東北、湖北、湖南、江西、貴州等產能減少區域和運力制約區域,在鐵路運力配置上予以傾斜,加強對中長期合同履行的運力保障;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措施,設立專項資金,在重點地區建立國家電煤戰略儲備基地,支持地方政府建設煤炭儲存中轉基地,以保證迎峰度夏、度冬等關鍵時段的電煤安全穩定供應,緩解煤炭生產與電煤消耗季節性波動及運力受限等矛盾制約。
五是密切關注天然氣供應情況。上年冬季以來,天然氣供應緊張,當前用氣淡季仍存在浙江、江蘇等部分地區發電用氣緊張的情況。為避免反復出現取暖及發電用氣短缺,建議加強燃氣供應,尤其針對京津滬浙等燃氣發電占比較高的地區,加快儲氣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燃氣資源組織協調,千方百計確保用氣安全。
(三)降低電力企業經營成本,切實緩解電力企業經營困境
一是多措并舉將煤價穩定在綠色區間,切實緩解煤電企業虧損困境。進一步規范定價機制,杜絕中長期合同名目繁多、定價不規范、變相漲價搭售等不規范行為;進一步規范鐵路、港口等各環節收費,有效降低電煤物流成本;加大對煤炭市場價格的有效監管和合理引導,打擊囤積居奇、炒作行為。千方百計將電煤綜合價格穩定在國家確定的綠色區間,有效緩解煤電企業的經營困局,增強煤電企業保供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是拓寬渠道,完善機制,盡快解決陳欠可再生能源補貼兌現。通過加快出臺綠證相關管理細則、推動綠證制度落地實施等措施,拓寬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來源,確保補貼按時到位,切實解決可再生能源企業有利潤、無現金流的困境,緩解企業經營壓力,維護企業資金鏈安全。
三是繼續給予水電行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10號)文件已于2017年底到期,針對當前大型水電企業增值稅實際稅負達16%以上,遠高于工業企業及行業平均稅負水平的情況,建議延續水電行業增值稅優惠政策并擴大受益范圍,將移民投資、利息支出納入抵扣范圍,有效落實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促進水電行業健康發展。
(四)加快推動光伏產業轉型升級,切實提升能源發展質量效益
一是加強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和落實,進一步推動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為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國家相關部門出臺《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對光伏行業補貼政策及規模指標進行了明確把控。建議加強政策編制發布、緩沖設計及效果預判的分析,確保產業政策的連續性、透明性,合理引導光伏企業有序發展,避免政策波動導致的項目投產扎堆和資源浪費;各地方政府要積極落實國家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切實幫助企業降低非技術成本,優化營商環境;加快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和滾動修編,對明顯超過規劃進度的光伏發電裝機等目標進行合理調整;加快推進光伏產業領域相關標準的制定,完善光伏產業準入制度,推動企業技術升級;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度的落地,進一步促進光伏的消納。
二是合理把握發展節奏,通過技術創新引領光伏產業升級。根據“十三五”規劃的中期評估情況,光伏企業應適當控制發展節奏,避免低效或無效投資;圍繞促進產業技術進步和技術降本,光伏企業應不斷加大研發投入,避免技術和產品同質化,打造核心競爭力,通過推動技術進步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探索光伏發電與智能化、信息化技術及儲能技術的深度融合方式,推動光伏的多樣化發展;通過積極發展“光伏扶貧”,實現扶貧、環保和光伏產業的多方共贏。
三是堅持市場引領,加快完善光伏發電市場機制,有序推進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貫徹落實清潔能源產業發展要求,加快培育光伏發電的市場競爭力,加速平價上網。積極探索多樣化的商業模式創新,提升光伏發電的經濟性,抓住補貼逐步退坡窗口期,打造自我造血功能,加速由補貼驅動向市場驅動的轉型;拓展終端用戶市場應用,提供多樣化、高品質產品和服務,創造企業新的利潤增長點。
責任編輯:電力交易小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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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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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熱科學和能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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