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國核電行業政策與市場競爭分析
參考觀研天下發布《2018年中國核電行業分析報告-市場運營態勢與投資前景研究》
1、《核電管理條例》落地在即
2016年9月19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就《核電管理條例(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該條例自2008年10月國家能源局組織開展立法研究和法規起草工作開始,醞釀了8年時間,反復博弈、討論和修改,其中最大的爭議之一就是核電牌照準入門檻的設置。而條例送審稿中明確提出鼓勵核電項目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原則,并在第四章首次明確了核電項目投資主體的準入條件:
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應當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持有其他核電項目25%以上股份,并具有作為參股股東至少8年的參與核電項目建設、運行的經驗,其中至少包括1個機組的完整建設周期及其3年運行的經驗;具有數量不少于300人、符合核電相關資質要求的人才隊伍,其中具有5年以上核電相關經驗的員工數量不得低于50%,且專業配置應當滿足核電項目管理的需要;具有較強的資金保障和融資能力。
首先,按照條例規定,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應當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這也意味著,地方國企無法參與核電運營牌照的競爭。
其次,對于專業人才的要求,在市場化的人力招聘體系下,從其他核電運營企業招徠足夠數量符合條件的人員,對于各家央企來說是可以實現的。
然后,從參股比例的要求來看,華能參股49%海南昌江核電站、大唐集團參股44%寧德核電站、華電集團參股39%福清核電站,符合持股比例要求;而國能投(國電)參股49%的漳州核電站尚未投產,暫時沒有資格申請核電牌照。
最后,從建設、運行的要求來看,大唐集團參股的寧德核電1號機組于2008年2月開工,并已在2013年4月投入商運,截至目前,建設時間超過8年、運行時間超過3年,因此已經滿足條例的要求。華電集團也在2017年9月達到要求;華能集團到2018年12月也將達到條例要求。
如果2018年《核電管理條例》能夠通過審核正式頒布,那么核電運營商陣營將有可能增加大唐、華電、華能三位電力巨頭。結合三代核電重啟審批的預期,將逐步改變現有的核電運營商競爭格局,帶來新的變量和新的動能。
2002年底的電改之后,中電投繼承了原國家電力公司的所有核電資產,成為新成立的11家電力央企中唯一具有控股、開發、建設、運營核電資質的單位。自2015年5月29日中電投與國核正式合并為國電投至今,國內具有核電運行(民用核設施運行許可證)牌照的只有三家央企——中廣核集團、中核集團和國電投集團。其他諸如中核建集團、五大發電集團的其余四家等,只能通過參股的方式參與核電站開發建設,并不能占據主導地位,但是各家電力相關企業對于核電牌照的追求仍孜孜不倦,代表者就是傳統五大發電集團中的其他四家。
華能:2007年5月21日,華能集團與中核集團簽署《核電開發與建設戰備合作框架協議》,共同建設海南核電項目。2010年4月19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發了核準批文,項目開工建設。2015年11月7日,海南昌江核電站1號機組首次并網發電。海南昌江核電項目是華能在核電領域落下的第一枚棋子。2012年底,華能與中核建、清華合作建設的中國首座高溫氣冷堆示范項目——山東石島灣核電站開工建設,項目預計2017年底運行投產。此外,華能還參與了山東海陽、福建霞浦核電站的籌建。
責任編輯:電力交易小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