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售電市場風險事件一覽
導讀:風險就像藏在暗處的一雙眼睛,它在靜靜地審視著各個市場主體,它可能洞察萬千,它也可能半睡半醒,它現在不發生并不代表將來不發生,它現在發生也不代表將來不會發生,讓我們內心時刻敲起警鐘,常存敬畏之
導讀:風險就像藏在暗處的一雙眼睛,它在靜靜地審視著各個市場主體,它可能洞察萬千,它也可能半睡半醒,它現在不發生并不代表將來不發生,它現在發生也不代表將來不會發生,讓我們內心時刻敲起警鐘,常存敬畏之心。
(文章來源:一只小電驢 neron-fly 作者:小驢)
下圖是風險事件涉及的省份,分別為廣東、云南、江西、安徽、山西、山東和重慶,市場主體涉及用戶、售電公司和發電企業,它們的發生并非空穴來風,均有跡可循,在我們被市場中“無形”的手和“有形”的手推著向前走的時候,不妨主動選擇適當放慢腳步,多多關注政策和市場的動態及導向。
一、廣東揭東用戶不具備準入條件下違規參與廣東電力市場交易而被取消交易資格
發文函號:南方監能市場〔2016〕322號
發出時間:2016年10月20日
發出機構: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
信息渠道:群眾來信舉報
執法依據:《電力市場監管辦法》(電監會令第11號)
影響主體:廣東電力大用戶“揭東國潤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售電公司
影響:取消用戶交易資格、追繳售電公司和用戶價差電費
二、山西直接交易用戶因2016年合同執行率低被削減 2017年可申報電量
發文函號:晉監能市場〔2017〕18號
發出時間: 2017年2月16日
發出機構: 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山西省經信委
執法依據: 《關于印發山西省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規則(試行)的通知》、《關于修訂山西省電力市場規則有關條款的通知》
處理主體: 49家電力直接交易用戶
影響: 削減涉及用戶2017年可申報電量
三、廣東公布鋼鐵行業淘汰落后及違法違規產能
發文函號:粵發改產業函〔2017〕1320號
發出時間: 2017年3月16日
發出機構: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執法依據:關于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署要求
影響主體: 代理電力交易的售電公司、電力用戶
影響:影響售電公司偏差考核結果(交易中心后續有采取剔除長協交易電量等補救措施)
四、安徽兩家售電公司未參與交易即自主選擇退出市場
發出時間: 2017年4月1日
發出機構: 安徽電力交易中心
影響主體: 售電公司及從業人員
影響:從業人員失業
五、山東未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機組在交易前2h被取消交易資格導致山東2017年雙邊協商交易“流產”
發出時間:2017年4月21日
發出機構: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執法依據:《關于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1號)
影響主體:未取得發電許可但參與山東電力直接交易的機組、發電企業簽約電力用戶和售電公司
影響:山東此次交易“流產”、涉及用戶和售電公司的利益受損
六、重慶某售電公司因從業人員信息不實而被要求主動退出重慶電力市場
發文函號:渝能源電〔2017〕23號
發出時間:2017年4月28日
發出機構:重慶市能源局
信息渠道:實名舉報
執法依據:《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16〕2120號)
影響主體:重慶某售電公司
影響: 售電公司強制退出市場、已備案但未履行完成的購售電合同交由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提供保底供電,并按原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七、安徽20家發電企業與12家售電公司因報同價而被取消交易結果
發文函號:皖能源電力函〔2017〕37號
發出時間: 2017年5月4日
發出機構: 國家能源局華東監管局
執法依據: 《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規則》、《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
影響主體: 報價為0.3674元/千瓦時的發電企業和售電公司
影響: 取消交易結果
八、云南終止27家鋼鐵過剩行業企業的市場交易資格
發文函號:昆明交易〔2017〕42號
發出時間: 2017年5月5日
發出機構: 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執法依據: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影響主體: 用戶
影響: 終止涉及用戶交易資格
九、江西發布緊急通知要求2017年售電公司服務費原則上不能過低且不高于價差電費的25%
發文函號:贛能運行字〔2017〕69號
發出時間: 2017年5月12日
發出機構: 江西能源局
執法依據: 為構建良好市場環境
影響: 售電公司套餐設計的靈活性、且可操作性存疑
十、市場交易風險
① 廣東某售電公司單月虧損1452萬
② 廣東某售電公司因單月巨額虧損而被迫退出市場
③ 山西某售電公司因單一大用戶沒申購到電量或者未足額申購到電量導致單個用戶單月兩月虧損超700萬
(文章來源:一只小電驢 neron-fly 作者:小驢)
下圖是風險事件涉及的省份,分別為廣東、云南、江西、安徽、山西、山東和重慶,市場主體涉及用戶、售電公司和發電企業,它們的發生并非空穴來風,均有跡可循,在我們被市場中“無形”的手和“有形”的手推著向前走的時候,不妨主動選擇適當放慢腳步,多多關注政策和市場的動態及導向。
一、廣東揭東用戶不具備準入條件下違規參與廣東電力市場交易而被取消交易資格
發文函號:南方監能市場〔2016〕322號
發出時間:2016年10月20日
發出機構: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
信息渠道:群眾來信舉報
執法依據:《電力市場監管辦法》(電監會令第11號)
影響主體:廣東電力大用戶“揭東國潤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售電公司
影響:取消用戶交易資格、追繳售電公司和用戶價差電費
二、山西直接交易用戶因2016年合同執行率低被削減 2017年可申報電量
發文函號:晉監能市場〔2017〕18號
發出時間: 2017年2月16日
發出機構: 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公室、山西省經信委
執法依據: 《關于印發山西省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規則(試行)的通知》、《關于修訂山西省電力市場規則有關條款的通知》
處理主體: 49家電力直接交易用戶
影響: 削減涉及用戶2017年可申報電量
三、廣東公布鋼鐵行業淘汰落后及違法違規產能
發文函號:粵發改產業函〔2017〕1320號
發出時間: 2017年3月16日
發出機構: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執法依據:關于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部署要求
影響主體: 代理電力交易的售電公司、電力用戶
影響:影響售電公司偏差考核結果(交易中心后續有采取剔除長協交易電量等補救措施)
四、安徽兩家售電公司未參與交易即自主選擇退出市場
發出時間: 2017年4月1日
發出機構: 安徽電力交易中心
影響主體: 售電公司及從業人員
影響:從業人員失業
五、山東未取得發電業務許可證機組在交易前2h被取消交易資格導致山東2017年雙邊協商交易“流產”
發出時間:2017年4月21日
發出機構: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執法依據:《關于加強發電企業許可監督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資質〔2016〕351號)
影響主體:未取得發電許可但參與山東電力直接交易的機組、發電企業簽約電力用戶和售電公司
影響:山東此次交易“流產”、涉及用戶和售電公司的利益受損
六、重慶某售電公司因從業人員信息不實而被要求主動退出重慶電力市場
發文函號:渝能源電〔2017〕23號
發出時間:2017年4月28日
發出機構:重慶市能源局
信息渠道:實名舉報
執法依據:《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發改經體〔2016〕2120號)
影響主體:重慶某售電公司
影響: 售電公司強制退出市場、已備案但未履行完成的購售電合同交由國網重慶市電力公司提供保底供電,并按原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七、安徽20家發電企業與12家售電公司因報同價而被取消交易結果
發文函號:皖能源電力函〔2017〕37號
發出時間: 2017年5月4日
發出機構: 國家能源局華東監管局
執法依據: 《安徽省電力直接交易規則》、《安徽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
影響主體: 報價為0.3674元/千瓦時的發電企業和售電公司
影響: 取消交易結果
八、云南終止27家鋼鐵過剩行業企業的市場交易資格
發文函號:昆明交易〔2017〕42號
發出時間: 2017年5月5日
發出機構: 昆明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執法依據: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影響主體: 用戶
影響: 終止涉及用戶交易資格
九、江西發布緊急通知要求2017年售電公司服務費原則上不能過低且不高于價差電費的25%
發文函號:贛能運行字〔2017〕69號
發出時間: 2017年5月12日
發出機構: 江西能源局
執法依據: 為構建良好市場環境
影響: 售電公司套餐設計的靈活性、且可操作性存疑
十、市場交易風險
① 廣東某售電公司單月虧損1452萬
② 廣東某售電公司因單月巨額虧損而被迫退出市場
③ 山西某售電公司因單一大用戶沒申購到電量或者未足額申購到電量導致單個用戶單月兩月虧損超700萬
責任編輯:電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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